日前,滨海新区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中,独流减河4处砖房问题完成拆除,标志着新区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整治任务提前完成,为全市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任务按期完成贡献了“滨城”力量。
按照2022年总河湖长1号令部署和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集中排查整治“三个清单”安排,涉及新区6项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最晚计划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为全面贯彻落实2022年总河湖长1号令及区级总河湖长、河湖长指示精神,滨海新区河(湖)长办加快工作进度,联合市河(湖)长办、市大清河管理中心、市水务执法总队等有关部门,充分发挥“检察长+河湖长”机制作用,协调配合、攻坚克难,确保我区任务提前圆满完成。
“区河(湖)长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将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作为防洪保安全、清障保护生态的重要内容。”滨海新区河(湖)长制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滨海新区6项任务均属大清河系,新区各部门及属地街镇主动进位担当积极协同市大清河管理中心,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敲定整改时限。任务整改期间,新区共开展两次专项行动,协同市水务执法总队、市大清河管理中心推动我区子牙新河、独流减河难点问题整改。
“滨海新区6项问题中,独流减河4处砖房问题情况复杂,首先是点位位于独流减河河滩地,行政区划属地街镇空白,其次点位砖房建设年代久远,追溯建设年代困难,水政执法、街镇综合执法均存在较大法律风险,同时,砖房涉事人员年事已高,强制拆除可能会激化矛盾。问题整改存在重重困难。”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经前期市大清河管理中心、属地街镇对涉事人员调查,人员为大港发电厂退休职工。为深化联防联控,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河湖管理保护,区河(湖)长办将相关情况反馈大港发电厂。大港发电厂积极参与,承担相应社会职责,对人员进行普法劝导。在市级部门、区级部门、属地街镇及大港发电厂的多方协力下,当事人同意消除防洪影响,点位顺利完成整改。
截至8月5日,滨海新区妨碍行洪突出问题已全部提前完成整治。下一步,区河(湖)长办将紧紧围绕2022年总河湖长1号令工作部署,认真总结工作经验,落实整改点位的长效管理,杜绝问题新增或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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