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大宗商品价格持续上涨,给民营企业尤其是处于下游的中小企业带来较大经营压力,加上近期电力供应紧张,企业要素成本是否会进一步上升?针对这一情况,10月21日,国家发改委召开推广地方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典型做法专题新闻发布会,其中提到,要鼓励地方通过采取阶段性补贴等措施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实行优惠。
近期,面对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国家发改委已会同有关部门综合采取增产增供、投放储备、进出口调节、市场监管、预期引导等多种手段,全力做好大宗商品保供稳价工作。例如多批次投放铜、铝、锌、原油等国家储备,督促重点煤炭企业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增产增供,加快释放优质产能,督促企业守法合规经营,依法严厉打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违法违规行为。
据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副司长蒋毅介绍,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大宗商品价格监测分析,组织好后续批次国家储备投放,多措并举增加市场供给,持续加大期现货市场联动监管力度,遏制过度投机炒作,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相信随着一系列保供稳价措施落地,政策效果将逐步显现,下游企业经营压力也会逐步有所减轻。
考虑到不同用户的情况,国家发改委也作了针对性安排,除了鼓励地方通过采取阶段性补贴等措施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实行优惠外,还包括继续落实好已经出台的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中小微企业融资、制造业投资等方面的一系列惠企纾困措施。以上举措将有效对冲对中小企业生产成本带来的影响。
关于电力价格,蒋毅表示,在当前电力供求偏紧的情况下,市场交易电价可能出现上浮,一定程度上会推升工商业企业用电成本。分企业类别看,对高耗能企业而言,由于其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影响会大一些。
10月12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工作作出了部署。在扩大市场化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方面《通知》提到,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浮动范围由现行的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扩大为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对高耗能行业由市场交易形成的价格不受上浮20%的限制。
近日,江苏、山东两地电力交易中心也发布了10月中旬的煤电成交均价数据。根据数据显示,两地此次成交价较基准价分别上涨了19.9%与19.8%,均接近涨幅规定的最大幅度20%。
蒋毅表示,改革的初衷就是要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让市场交易电价有效反映电力供求和成本变化,用电多、能耗高的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上浮多一点,有利于抑制不合理电力消费,改善电力供求状况,促进企业节能减排。对其他一般工商业用户而言,由于其单位产品生产用电少,用电成本在总成本中占比较低,市场交易电价出现一定上浮,所受影响是有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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