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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首个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政策发布,推进产业集聚发展
2021-06-04 13:46:53 来源:羊城晚报 编辑:

近日,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加快推动东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简称《实施意见》),这也是东莞发布的首个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政策。

根据政策,东莞将立足产业发展需求,通过实施八大措施,打造多元化、多层次、专业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链。力争到2024年,全市综合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总数达到600家,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2万人,引进和培育年营收10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5家,建设1个东莞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先行区,创建至少3个市级、2个省级和1个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推进产业集聚发展

《实施意见》提出,将建设东莞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先行区;新入驻产业园先行区的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由市财政相应给予奖励;符合一定条件的新入驻产业园先行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由市财政给予租金补贴。同时,鼓励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向产业园先行区内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购买招聘、外包、培训、测评等人力资源服务。鼓励有条件的镇街(园区)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东莞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先行区将采取市镇共建的方式,在寮步镇建设东莞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先行区(以下简称“产业园先行区”),支持产业园先行区策划宣传招商、举办政策宣讲、举办大型展会、举办专场招聘、开展人才培训等。

奖励方面,机构或其母公司近两年度均位列HRoot发布的《大中华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品牌100强榜单》第51-100名的,给予10万元奖励;机构或其母公司近两年度均位列HRoot发布的《大中华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品牌100强榜单》前50名的,给予15万元奖励;机构或其母公司属于世界500强企业的,给予20万元奖励。机构或其母公司近两年度均位列HRoot发布的《大中华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品牌100强榜单》的,其区域性总部注册入驻产业园先行区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机构最高200万元的奖励。

《实施意见》还提出,支持有产业发展需求、人才需求、基础条件成熟、行业集聚的镇街(园区)政府采取自主建设方式,建立与区域经济发展相匹配、各具特色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被认定为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享受50万元的奖励;被认定为省级和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享受150万元、300万元的奖励。

培育本土骨干机构

《实施意见》明确,支持有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引导机构用好东莞市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和资本市场发展各项优惠政策,推动机构上市融资发展。加强金融机构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之间的对接,鼓励各类创业风险投资机构进入人力资源服务业。鼓励机构注册和使用人力资源服务商标,形成一批东莞品牌的知名机构。

搭建交流合作平台,拟举办全国性的人力资源服务供需对接、服务产品推介、高峰论坛等活动,加大对东莞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服务产品的推介力度。定期组织东莞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粤港澳大湾区内城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交流,带动本市人力资源机构深入到人才、劳动力输出地区,深入对接、密切协作。

在支持机构优化创新方面,《实施意见》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大力发展高级人才寻访、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信息软件服务、人力资源薪酬绩效管理等新兴业态。每年开展东莞市人力资源服务优秀创新项目评审,对每个获评审优秀的项目由市财政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研发机构、人力资源服务知名机构设立创新实践基地,推动人力资源服务理论、商业模式、新技术、新业态等方面的研究和应用。

加强行业基础建设

《实施意见》鼓励行业协会和龙头机构制定服务标准,建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推行服务承诺、服务公约、服务规范等制度。加快制定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认定标准和管理制度,建成一批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定期发布东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报告。

在建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方面,东莞将建立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诚信服务等级评定制度,选树一批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获得国家、省、市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称号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可享受物质和荣誉奖励。建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示范“红黑名单”制度,形成诚实守信、规范发展的共同理念和良好氛围,不断提升诚信服务、优质服务水平。

政策涉及的对象主要是在东莞市范围内登记注册并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相关行政许可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余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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