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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电商行业形成多层次竞争格局 预计2021年全年用户规模达4.3亿人
2021-09-02 09:39:36 来源:国际商报 编辑:

近年,我国直播电商行业快速发展,各平台纷纷加码。淘宝、京东、拼多多、唯品会等电商平台纷纷推出直播功能;快手等直播平台则与电商平台或品牌商合作,布局直播电商业务。我国直播电商行业多层次竞争格局已形成。

8月27日,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2021年(上)中国直播电商市场数据报告》。报告显示,2017-2020年,国内直播电商市场交易规模分别为196.4亿元、1354.1亿元、4437.5亿元、12850亿元。预计2021年交易规模达到23500亿元,同比增长82.87%。

网经社将直播电商定义为商家/品牌等借助直播平台或电商平台直播板块来触达用户,让用户了解产品各项功能及促销信息,从而实现购买的交易行为。目前直播电商包括综合电商类、MCN机构类、直播App类、服务商类、电商主播类五大类型。

同时,网经社“电数宝”电商大数据库显示,2018-2020年用户规模分别为2.2亿人、2.5亿人、3.72亿人,预计2021年全年用户规模达4.3亿人,同比增速从2020年的增长48.8%下滑至增长15.59%。

网经社“电数宝”电商大数据库显示,直播电商渗透率(直播电商渗透率=直播电商交易规模/网络零售交易规模)从2018年-2020年分别为1.6%、4.3%、8.6%,增速依次为492.59%、168.74%、100%。预计2021年渗透率达10.15%,突破两位数,但增长率亦“断崖式”下降,为增长18.02%。

直播电商用户规模和渗透率的增长的下滑,也意味着直播电商已成为电商新常态,直播电商的“人货场”范围快速扩大,成为电商“标配”。但与此同时,直播电商行业仍存在几大乱象。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平台“电诉宝”数据表明,2021年上半年直播电商被投诉问题主要聚焦在货不对板、产品售假、商品质量差、虚假促销、退换货难、退款难等问题,涉及投诉较多的平台包括抖音、快手、微拍堂、淘宝直播等。 (李子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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