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中,惠州楼市疫情后逐渐恢复,惠州坚定落实“房住不炒”,集中整治房产交易秩序,行业信用体系、楼盘宣传等方面不断得到规范,市场调控体系不断完善。
近日,惠州楼市调控又迎来了新举措。在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下,惠州市房地产行业自律委员会、市房地产业协会、市房产中介协会联合发布《关于倡议施行“商品房销售‘三天无理由’退定”规则的方案》(下称“方案”),倡议全市房地产企业加入“三天无理由退定”行列,营造“阳光购房”行业环境,强化行业自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推动惠州房地产行业平稳健康发展。
“设置冷静期实际上是给了购房者‘后悔药’,将有效化解房产交易中因退定等带来的纠纷问题,引导行业提质增效发展。”惠州市房地产行业一专家指出,设置无理由退定周期,意味着个别房企试图通过销售伎俩或投机方式诱导客户成交没了市场,企业只有精耕细作,不断提高产品品质和提升服务水平,才能真正获得客户认可,实现销售预期。
购房退定纠纷处理将有规可循
近年来,惠州加速融入“双区”建设,产业和人口流入加速,房地产行业取得长足发展。与此同时,商品房销售领域问题纠纷不断出现,涉房地产投诉成为各县区政府网络问政平台投诉的高频话题。
据市房地产行业自律委员会统计数据,仅在2020年,该委员会行业纠纷自治小组处理涉房地产行业的投诉纠纷事项达626宗,其中退定(认筹金、诚意金,拖延退费)问题370宗,占比达六成。
“带我看房的中介和销售员说得天花乱坠,各种交通轨道和城市利好,各种限时优惠,且声明若不满意可以退钱,一冲动就下手了。但是回到家一查,事实情况跟售楼员说的出入很大,想退定金根本就不可能。”在受访时,从深圳来惠州购房的刘女士认为受骗了,“自己不该一时冲动,但企业的套路、售楼员的套路真的太深了。”
随着方案的实施,购房退定纠纷处理有望得到规范。方案显示,在惠房企在商品房销售领域实行“三天无理由退定”,购房人可在认购书签订之日起3个自然日内(从签订之日起第二日开始计算)申请退款。在该周期内,购房人可通过扫描二维码填写“申请表+提交书面材料”的形式,向开发企业提出解除认购书并退还定金的申请,企业应当同意并配合购房人解除认购书并退还定金。
记者注意到,方案为确保“三天无理由退定”有效覆盖购房人群,在信息公示环节进行了明确,要求签署退定承诺的房企,需要在项目营销中心放置“三天无理由退定项目”牌匾,并在显著位置公示“关于在本项目施行‘三天无理由退定’规则”的提示,并正确引导购房人了解规则的目的及要求,签订《三天无理由退定协议》。
“对于规范施行三天无理由退定的企业,政府将给于激励;对于不按要求落实该项机制的企业则予以信用扣分监管,奖优罚劣。”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无理由退定倒逼房企提升服务
“‘三天无理由退定’很不错,具体操作指引也足够明细,但能否有切实的约束力还有待观察。”惠州楼市一专家表示,自律委员会牵头发布,以企业自愿、政府鼓励为原则,这意味着企业可以参加也可以不参加,很难真正有效解决退定引发的纠纷。
作为参与及监督方,惠州市房地产业协会秘书长刘潇介绍,行业协会倡议“三天无理由退定”,通过行业信用机制监管实施奖惩,既是对房地产行业信用机制的进一步深化,也是化解房产交易纠纷的有益探索。
“方案的施行实际上是设置冷静期,将一时冲动购房与恶意退定区分开来,既保障购房者权益,也维护了开发企业权益。”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秘书长刘新群介绍,从合同法角度来说,定金合同一旦签署即已生效是不予退定的,“三天无理由退定”机制实际上是企业的权力让渡,也是企业对于自身产品和服务自信的一种体现。
聚焦到该措施的实际效应,上述专家认为,购房市民仍需慎重。他介绍,尽管新措施为市民带来“后悔药”,但作为大宗商品,市民作出购房选择一定要充分跟家人沟通,查清银行信用、贷款要求等,避免因匆忙下定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方案》提出,未来待“商品房销售三天无理由退定”规则施行经验成熟后,相关主管部门指导成立“惠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自律联盟”,并对自律联盟中的成员实行相关“扶优政策”及联合激励措施,吸引更多企业参与到“三天无理由退定”的行列中来。方案同时针对市场可能出现的个人或组织恶意退定问题也做出风险预案,一经查实将由相关部门进行严厉查处。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三天无理由退定”机制的逐步实施,惠州房地产行业也将迎来提质增效发展。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设置无理由退定周期除了是从机制上进一步优化销售流程,同时也对企业和行业从业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行业企业只有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优化服务才能真正吸引客户、打动客户,而非采取一些“小伎俩”或投机的方式获得成交,切实有效地推动行业的提质增效发展。(张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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