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很多长租公寓企业又陷入了争议。有的要求房东降低租金,不降就解约,有的直接单方面与房东解约,有的给租客涨价,还有的无法按时支付房东租金,在“爆仓”的边缘徘徊……这些情况的出现,都源自一点,那就是相关长租公寓企业的经营出了问题。这里面有疫情的影响,也不乏行业自身问题在作祟。
有研究机构表示,上半年疫情对租金水平影响明显,总体呈现趋势性下降。进入6月以来,全国重点18城整体的租赁成交量,也环比下降7.3%。与此同时,上半年新增房源挂牌价格较低,房东出租预期处于低位。
今年上半年的租赁市场,确实处于低迷状态,大量房子空置。要知道,对于这些空置房子,相关长租公寓的持有成本很高,除了前期装修和家具配置成本外,还有后期运营维护所产生的费用,以及每个月要交给房东的租金。当空置时间越长,空置房源越多,相关长租公寓企业的收入锐减,成本支出却一直居高不下。
当然,今年上半年一些长租公寓企业面临如此窘境,也离不开它们这几年的盲目扩张。几年来,长租公寓企业靠着“高收低租”“长收短付”等模式,积极进场,迅速扩张,在短期内寻求大量资金集聚,进而走上了租赁资产证券化之路。畸形的疯狂收房,严重脱离市场需求。这不仅为后来的高空置率埋下了隐患,也让这些长租公寓企业在“资本的游戏”里迷失。
疫情的影响,再叠加长租公寓企业盲目扩张所埋下的隐患,就呈现出了今天的情况。不管怎样,长租公寓企业今天所面临的问题,并不是通过“要房东降租、给租客涨价”就能解决的。只要“高收低租”等畸形的运营模式不改,“盲目逐利”的倾向不变,行业门槛不提高,企业资金不受到严格的规范和监管,那就永远谈不上“治本”。
企业的存活与否固然重要,但若丧失契约精神,即使最后企业活下去了,也丧失了生存之本。企业有困难,可以好好和相关的房东、租客沟通,寻求解决方法,但绝不能强制让房东和租客共担损失。毕竟,企业赚钱时,也没有在合同之外给予房东和租客额外的奖励。
单看要求房东降租,其实属于长租公寓企业单方面违约,如果相关企业能够按照合同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合理解约,那也无可厚非。而那些违背法律的合同规定,则是无效的,不能强制要求房东履行。比如,有的企业提出解约,业主还承担装修管理费用,虽然合同有规定,但相关法律对此不予支持,就应该依法而为。
非常时期,长租公寓企业确实应该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抗风险能力,但一切都得合规合法。同时,长租公寓行业的相关立法也得跟上,对畸形模式说“不”。在支持长租公寓发展的同时,有关部门的监管也得进一步规范强化,比如,将长租公寓企业资金纳入银行监管,设立企业风险防控金等。要房东降租、给租客涨价情况的出现,可以视为对长租公寓行业的一种预警,也相当于给相关部门打了预防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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