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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值型产品越来越多,向银行大厅里推荐理财的产品你会如何选择?
2020-06-28 13:31:08 来源:北京青年报 编辑:

自2018年资管新规发布后,监管部门要求所有资管产品必须采用净值化运作模式。最近去银行大厅逛理财产品的朋友会发现,原来风靡一时的保本保收益理财产品越来越少,而净值型理财产品越变越多。当前,在银行理财产品净值化转型加速的大背景下,哪些是五星推荐的好产品呢?结合普益标准最新发布的报告,北青金融将带您一探究竟。

一、净值型银行理财市场发展概况

2018年4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要求打破刚兑,实现资管产品的净值化转型;与此同时,《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要求银行理财回归资管业务本源,打破刚性兑付,实行净值化管理。

就净值型银行理财发展情况而言,根据普益标准监测统计,截至2019年7月,资管新规后发行的净值型银行理财产品中,封闭式产品占比为86%,开放式产品占比为14%,封闭式净值产品数量占比相对更大。若按银行性质加以区分,截至2019年7月,资管新规后发行的净值型银行理财产品中,城商行发行的产品占比为42.9%,国有行占比为24%,股份行占比为21.3%,农商行占比为11.8%,城商行成为净值型产品发行的主力。

从收益表现来看,近半年,封闭式净值型银行理财产品平均年化收益率维持在5%左右,开放式净值型银行理财产品平均年化收益率稳步走低,平均年化收益率维持在4.5%左右。分银行类型看,不同性质银行发行的净值型银行理财产品平均年化收益率较为接近;分月度观察,股份行发行的净值型银行理财产品平均年化收益环比下跌,国有行、农商行环比上涨。

银行净值型产品越来越多,哪些是五星推荐的好产品呢?

图1:封闭式与开放式净值型银行理财产品平均年化收益(%)月度变化

二、净值型银行理财产品评价结果及解读

根据普益标准监测统计,截至2019年7月,在全部净值型银行理财产品中,固定收益类占比高达90%以上,且非结构型占比高达98%以上,因此,新推出的净值型银行理财评价对象为非结构型且投资类型为固定收益类的产品。

基于普益标准净值型银行理财产品评价方式,纳入评价的现金管理型产品共119款,其中5星产品共计23款,分别来自光大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华夏银行、兰州银行、宁波银行、天津银行、甘肃银行、广发银行、大连银行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

纳入评价的定开型产品共495款,其中5星产品共计99款,分别来自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贵阳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华夏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兴业银行和北京银行。

纳入评价的封闭式产品共1706款,其中5星产品共计341款,分别来自贵阳农村商业银行、天津农村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长安银行、徽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信银行、杭州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宁波银行、招商银行、广州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渤海银行。

总体观察,在现金管理型、定开型、封闭式三类产品中,只有招商银行在三类产品中同时入围5星;光大银行和华夏银行在现金管理型、定开型两类中同时入围5星;中信银行和宁波银行在现金管理型、封闭式两类中同时入围5星;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兴业银行在定开型、封闭式两类中同时入围5星。

三、净值型银行理财产品评价

净值化已成为银行理财产品未来发展趋势。但在过渡期内,受限于产品类型少、收益披露方式不统一、发展时期短等各种不利条件,目前市面上还缺少针对净值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评价。

普益标准自2009年就开始对银行理财市场进行研究和评价,与银行理财市场共同成长,评价体系也在不断进行升级调整,每一期的评价成果不仅得到权威媒体的转载,更得到市场的广泛认同。基于强大的数据库基础、深入的市场认知度和专业的研究分析能力,普益标准正式推出净值型银行理财产品评价1.0版本。后续将根据市场发展情况、条件成熟度等多重因素,考虑进行评价方法的不断迭代,以期能及时、综合反映净值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发展与变化趋势。

(一)评价对象

根据普益标准监测统计,截至2019年7月,在全部净值型银行理财产品中,固定收益类占比高达90%以上,且非结构型占比高达98%以上,因此,新推出的净值型银行理财评价对象为非结构型且投资类型为固定收益类的产品。

(二)产品分组

将固定收益类产品按照现金管理型、封闭式、开放式且非现金管理型(定开型)共三类进行分类,并分别进行评价。

(三)评价指标归一化处理及频率转换

净值型银行理财收益披露方式各不相同且差异较大,为此针对每款产品,需将其披露的累计净值、当日收益、万份收益等转换为统一的收益率指标。另外,净值型银行理财收益披露频率各不相同,同样需根据披露方式进行一定程度的转换,以生成相同的收益率序列进行评价。

(四)产品筛选

产品筛选共分为两步:(1)筛选披露数据时间跨度超过60个自然日的产品;(2)最近30日内有披露过数据的产品。

(五)评价指标

针对各类产品,采用定量指标+定性指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考虑到当前净值型银行理财信息披露质量和数据可得性,在定量评价方面,采用收益和风险(波动)两大类指标;在定性评价方面,综合考察产品发行机构实力、合规性、风控、产品创新性等维度。

(六)产品评价综合指标

由定量评价指标和定性评价指标形成产品评价综合指标,满分为10分,且保留两位小数。其中,定量评价指标权重为90%,定性评价指标权重为10%。

在定量评价各维度指标部分(满分10分),收益和风险(波动)指标的权重分别为60%、40%;

在定性评价指标部分(满分10分),基础得分为5分。

(七)产品星级评定指标

对第七步得到的产品综合得分,分别取20%、40%、60%、80%分位数;然后以此分位数将产品划分为五档。得分最高档标记为5星,最低档标记为1星,以此类推得到各个产品的星级评价分。(北京青年报记者范辉 丁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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