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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事业编考试岗位公布!
2020-06-24 11:34:54 来源:大连发布 编辑:

2020年大连市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人员工作

正式启动

6月23日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

2020年大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我市组织实施全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410人,其中公开招聘1390人,定向招聘2019年退役大学生士兵20人。所有岗位均为事业编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所设定的资格条件;

7.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应取得与所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证书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承诺在正式入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转正并取消聘用);

8.应聘医师岗位的人员须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有关规定,执业类别、执业范围须与所报岗位相符,应聘护士岗位的人员须符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有关规定(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如未按期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取消聘用资格);

9.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须批准入伍时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从我市应征入伍且服满2年义务兵役,2019年退出现役,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10.本公告及岗位计划中所说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11.报考人员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日(含7月1日)。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不能报考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

(一)岗位信息查询

岗位信息查询网站: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dl.gov.cn)、大连人才网(http://www.dl-rc.com)。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程序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dl.gov.cn)和大连人才网(http://www.dl-rc.com)。

2.报名时间

2020年6月24日14:00至6月28日16:00。

3.报名程序

(1)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设置登录名和密码。姓名、证件号码和个人照片一经注册,不得修改。请报考人员务必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

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进行注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在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报名系统中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电子照片进行处理、保存。上传的电子照片必须是经处理后的照片。电子照片必须是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并且与进入面试后资格审查所提供的照片同一底版。

(2)报考人员完成注册、上传照片后,根据系统提示,依次进行阅读报名确认须知和诚信承诺书、填写报名信息、选择岗位、报名信息确认后,直接进入网上缴费环节。

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确认前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确认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实行承诺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齐全。因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3)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将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人员的报考条件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于6月24日14:00至6月29日10:00期间登录网站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考生对初审结果需要咨询的,可拨打公布的咨询电话。

(4)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6月24日14:00至6月29日14:00。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100元,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5)打印准考证。报名、缴费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7月22日9:00至7月24日16:00登录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大连人才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请使用计算机进行报名操作和网上缴费,勿使用手机、PAD等移动终端。

(三)相关要求

报考人员只允许选择一个报考岗位,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不低于2:1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竞争比例时,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以调整到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他岗位,对不同意调整或不能调整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四、笔试

(一)笔试内容

招聘考试分综合管理类、中小学教师类(含小学教师岗位、中学教师岗位)、医疗卫生类(含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各类笔试的公共科目均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试卷为合订本。每个考试科目满分为150分。

考生备考时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详细内容请查看附件。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7月25日8:30-10:00

《综合应用能力》:7月25日10:00-12:00

报考人员要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提供的身份证信息一致。

(三)成绩查询及分数线确定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拟定面试入围人员及参加资格复审的公告将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大连人才网发布。

五、资格审查

(一)表格下载

资格审查所需《2020年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020年大连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登记表》可从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大连人才网下载。

(二)审查内容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对拟定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为: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的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包括研究方向)、政治面貌、工作经历、择业期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未就业承诺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资格考生的承诺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除上述内容外,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审查时还需提供户籍证明、《入伍批准书》《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登记表》《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因提供的有关证件和信息与招聘岗位要求条件不符而取消面试资格的,考生自负后果,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由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依次递补。

六、面试

(一)面试人选的确定

对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所报岗位招聘计划2:1的比例拟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对笔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形成2: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仍可进入面试。

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大连人才网发布。

(二)面试方式

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分类实施。综合管理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中小学教师类和医疗卫生类岗位面试方式和面试内容按专业类别实施,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面试要求

面试按照《关于印发〈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的通知》(大人社发〔2017〕388号)有关规定执行。面试入围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七、确定成绩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最终按百分制折算。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5: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

八、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区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安排,各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要成立考察工作组,每组由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听取意见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察结束后,考察组要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并对考察意见的真实性负责。

(二)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区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在市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与指定的体检部门签订保密协议。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应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检时间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确定,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

对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或因报考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九、公示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区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大连人才网进行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十、办理聘用手续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有反映并存在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有实据,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在职的报考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合同的相关证明。

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体检医生等凡与报考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应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都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考试实行承诺制,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岗位设置条件中的“英语四、六级”是指具有大学英语四、六级合格证书或CET-4、CET-6成绩425分以上。

(四)请考生在报名期间和笔试、面试前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及时主动告知。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如果按国家有关规定及疫情变化调整考试时间或对疫情防控工作提出有关要求,将另行通知,请大家留意报名网站公告。

十二、咨询服务

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需要咨询的,可直接拨打招聘计划中具体岗位的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1-66680723、0411-84618638

咨询时间:8:30-11:30,13:00-16:30

附件:

1.《2020年大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2.《2020年大连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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