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地税税种分别有哪些?
中央税包括:消费税、关税、车辆购置税、海关代征的增值税、证券交易印花税。地方税包括: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下面具体介绍:
一、地方税包括:
1、缴交营业税的地方企业所得税
2、个人所得税,
3、城镇土地使用税,
4、资源税,
5、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含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部分),
6、房产税,
7、车船税,
8、印花税,
9、屠宰税(已废除)
10、农牧业税,
11、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的农业税(简称农业特产税),
12、耕地占用税,
13、契税,
14、筵席税,(已失效)
15、土地增值税。
16、地方教育附加税。
17、营业税(不含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营业税)
二、国税包括:
1、增值税;
2、消费税;
3、燃油税;
4、车辆购置税;
5、出口产品退税;
6、进口产品增值税、消费税;
7、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8、地方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
9、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10、中央税、共享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11、证券交易税(未开征前先征收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印花税);
12、铁道、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13、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14、中央企业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所得税;
15、中央明确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的其他有关税费。
什么是国税什么是地税?
(1)国税是国家税务系统,与“地税”对称,是一个国家实行分税制的产物。国家税务局与地方税务局虽是两个相对的行政执法主体,有着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征管范围,但都是政府的重要经济职能部门,共同执行统一的税收法律和法规,共同面对的纳税人。在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税收承担着组织财政收入、调控经济、调节社会分配的职能。国税系统主要负责征收和管理的项目有:增值税,消费税,铁道、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与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的所得税等。
(2)地税,也就是地方税,是“税”的对称。由地方政府征收的税。它属于地方财政的固定预算收入。按照1988年财政管理体制的划分,属于地方税的税种主要有: 城市维护建设税、屠宰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车船使用税、契税、牲畜交易税、集市交易税、筵席税等。我国地方税的基本管理权仍属于,地方可以在确定的税种范围内,决定开征停征,核定本地区适用税率,并制定具体征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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