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的会计处理?
1、企业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以分期收款方式发出商品时:
借:长期应收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未实现融资收益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企业结转发出商品的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或库存商品科目)
2、企业每期实际收到金额时: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
企业按应收款项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摊销金额时: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借:财务费用(红字)
企业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发出商品,应通过“长期应收款”科目以及“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等进行核算。“长期应收款”科目主要核算企业的长期应收款项,包括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款项、采用递延方式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产生的应收款项等。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怎样记账?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其会计处理问题主要是以下两种:
一、合同、协议约定采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的,帐务处理才能通过“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核算,否则不通过此科目,直接记入“产品销售收入”科目核算。
二、对有些购货单位不存在,货款事实上收不回来,应作为坏帐处理,转入管理费用。 发出商品时 借: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分期付款时: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商品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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