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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 上市公司治理自查任务第一阶段结束
2021-08-09 08:00:46 来源:长江商报 编辑:

日前,中国证监会网站发布消息,证监会决定,自即日起开展健全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专项治理。与此同时,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第一阶段自查任务已经结束,2020年6月30日前上市的3867家公司均提交了自查报告。总体来看,上市公司治理内部规章制度基本完备,上市公司回报投资者的意识不断增强,现金分红率稳定在30%以上,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按照“分类分阶段”的原则,推动自查问题得到实质性整改,加强对自查结果的应用,持续加强和改进上市公司治理监管,推动上市公司形成强化规范治理的新格局。

多方面剑指机构治理薄弱环节

良好的公司治理是保障行业长期健康发展的基础。近年来,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持续落实全面风险管理和全员合规要求,内控合规水平不断提高,建立健全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运行有效、监督制衡的现代法人治理架构,公司治理取得积极成效。

“总体来看,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治理水平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本次专项治理针对当前行业机构公司治理方面的薄弱环节。”证监会表示,将重点从健全制度规则体系、持续完善行政监管体系、构建有效的现代公司治理体系、逐步健全市场约束体系等方面开展工作。

据了解,2020年12月11日,证监会正式启动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拟用两年时间,通过公司自查、现场检查、整改提升三个阶段,推动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全面提升。目前,针对已经结束的专项行动第一阶段自查任务,2020年6月30日前上市的3867家公司均提交了自查报告。

本次自查结果显示,亟须整改的问题主要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不规范,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问题仍有发生;公司透明度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公司股权结构不透明不合规,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事项的现象时有发生等。

引导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专项行动启动以来,上市公司利用自查契机,系统学习监管规则、全面梳理制度流程、深入排查治理问题,边自查边整改,进一步强化了公司规范治理的内生动力;监管部门全程参与、反复督导,实现了近年来第一次对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状况的全面摸底,为下一步现场检查、法规制定、学理研究奠定基础。

近年来,一系列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的举措已陆续落地。去年10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作出全面部署。今年3月,证监会发布了修订后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推动投资者在更规范、更透明的市场中进行价值投资。

6月初,证监会公布了首批证券公司白名单,主要针对证券公司合规风控情况,首批入选券商家数为29家,头部及中小券商皆有入围。

同时,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机制也在加速完善。不仅新修订的《证券法》强化了财务造假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证监会也集中优势资源查办财务造假等案件。数据显示,2020年证监会办理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案件59起,占办理信息披露类案件的23%,向公安机关移送相关涉嫌犯罪案件21起。

专家指出,一系列监管举措都是为了增强机构对监管规则和监管原则的敬畏,让机构主动增强合规风控意识,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李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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