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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花小猪”接第一单还没挣钱 就被罚款了
2020-11-30 15:36:08 来源:二三里资讯 编辑:

花小猪打车几乎是一夜之间就火了起来,在记者的很多群里有人在转发各种花小猪的“优惠券”或者助力之类的。

如今的花小猪在贯彻的是“某多多”的一种经营模式,如新人首单打车0元起、网约车一口价、邀请朋友下载APP领红包、降低花小猪司机的审核门槛,鼓励司机接单,完成五单奖励60元……但是面临着监管风险却被忽略了。

11月24日,二三里资讯以《刚注册“花小猪”软件接客就被查,司机被罚1万元!高新运管所:领导不在》(点击蓝色字体可回看)为题报道了此事。

报道回顾:

开通“花小猪”接了第一单还没挣钱 就被罚款了

这不,最近宝鸡市民赵先生就遇到了烦心事。“我是无意间听到朋友说有一款新的打车软件‘花小猪’打车非常的便宜,比滴滴打车和出租车要便宜的多。我平时想闲着没事,11月3日下载注册了花小猪打车司机版,尝试着在高新天下汇门口接单,没想到还没挣钱呢,就出事了,被宝鸡市道路运输管理处高新运管所罚款10000元。我尝试联系客服根本就没有联系方式,也联系了滴滴客服,滴滴客服表示花小猪与滴滴无关。”市民赵先生对华商报-二三里资讯记者说。

网约车新规出台 宝鸡2019年细则出台

华商报-二三里资讯记者了解到《宝鸡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凡在宝鸡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及其他相关活动,都应当遵守该实施细则。

据市民赵先生提供的宝鸡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强制措施决定书陕宝运高稽罚(强措)(2020)0049号文件显示,2020年11月3日14:30分,赵XX驾驶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经营活动,违法《陕西省出租汽车客运条例》第51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行政强制法》第25条规定,对车辆进行扣押。

“花小猪”在宝鸡运营是否合规?宝鸡运管处:违规经营

那么,目前“花小猪”打车软件,在宝鸡使用运营是否合规?宝鸡目前对网约车最新的管理处罚标准是什么?

11月28日,宝鸡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作出具体回复。

高新运管所“查处网约车”一事在媒体报道后,市运管处高度重视,及时深入进行调查了解,同时针对媒体关心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梳理和汇总,现将有关情况如下:

一、关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政策宣传情况

2018年11月28日宝鸡市人民政府颁布了《宝鸡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后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颁布后,通过媒体进行政策解读和宣传报道,并通过市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处行业网站进行了公布。

二、关于依法查处违规网约车执法质疑情况

从10月13日到2020年底,宝鸡市运管处开展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专项整顿活动。活动中,运管处以打击道路运输行业非法违规营运为重点,从严查处道路运输行业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重点查处对未依法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从事非法网约车运营行为。

经调查了解,此次整顿中执法人员在执行过程中均亮证执法,执法行为符合执法相关规定提出的要求。

三、关于“花小猪”在宝鸡运营是否合规等监管情况

自2019年来,宝鸡市运管处按照审批程序,向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优行科技有限公司、首约科技有限公司、辽宁途途网约车运营服务有限公司、深圳万顺叫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宝鸡分公司5家公司分别发放了《网约车经营许可证》。

“花小猪”平台主体为辽宁途途网约车运营服务有限公司,通过此次市场整顿,“花小猪”平台没有严格执行《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存在违规经营等问题,在11月初,市运管处已对“花小猪”平台的主体辽宁途途网约车运营服务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下发了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四、关于目前对非法营运网约车的行政处罚标准情况

宝鸡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规定,由市、县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机构按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法查处。依据“办法”第三十四条进行处罚,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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