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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支柱养老未来可堪大用 老年人健康险产品亟待扩充
2021-11-25 10:19:55 来源:北京商报 编辑:

作为共同富裕的重要一环,养老早被决策层列入顶层设计,推进第三支柱养老金体系、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时不我待。11月24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促进和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积极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老年人健康保险产品。当前老年群体保障需求巨大,且老年保险尚属蓝海,《意见》为保险业的发展亮起“明灯”,下一步保险业将如何更好地赋能老年群体值得期待。

第三支柱养老未来可堪大用

《意见》明确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大力发展企业(职业)年金,促进和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

“最美不过夕阳红”,解决养老难题首先需要考量“钱从哪来”。为此,我国早已启动养老三支柱模式。第一支柱为基本养老保险,第二支柱为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即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第三支柱为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及商业保险。

但是相较于第一支柱,二三支柱发展较为缓慢。近年来,金融监管部门也在稳步推进养老金融改革,支持金融机构创新产品服务供给,引导全行业开展一些有益探索。如2021年6月1日,由中国人寿、太平人寿、新华人寿等6家人身险公司在浙江省(含宁波市)和重庆市开展了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那么,目前全国范围内的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产业发展情况如何?北京联合大学管理学院金融系教师杨泽云分析表示,第三支柱的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自2018年5月开始启动试点,到2019年年底,仅有4.7万人参保,2019年保费收入也只有2.45亿元。目前,第三支柱的商业养老保险发展严重不足,但未来的发展潜力巨大。

杨泽云指出,国际经验表明,第三支柱商业养老保险是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养老保障的重要手段和形式。

商业保险公司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产品应该从何处着手?杨泽云建议称,首先是开发设计差异化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人所处生命周期不同,对于商业养老保险的需求不同,应根据客户需求开发设计不同的产品。其次,要控制风险,加强信息披露。商业养老保险的资金周期较长,面临较大的风险。而养老需求的特殊性使得其资金不能有较大的波动。因此,资金管理需要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追求收益,同时也要做好信息披露。

老年人健康险产品亟待扩充

对于发展适老相关产业,《意见》指出,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开发老年人健康保险产品。

事实上,近年来,银保监会鼓励保险机构发展各类老年人保险产品,丰富老年人可选择的商业保险品种,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数据显示,目前可供老年人选择的保险产品已超过1000个,基本涵盖了老年人最为关注的疾病险、医疗险、意外险、养老险等产品。截至今年10月,已上线25款投保年龄超过70岁的费率可调长期医疗险产品。

不过,与我国规模庞大的老年人口相比,保险覆盖率仍需进一步提升。截至目前,全国有1.07亿60岁及以上老年人持有商业保险保单,老年人商业保险渗透率(购买商业保险的人数/人口总数)为41%。

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副主任李文中分析指出,目前商业保险机构推出的健康保险产品在市场上受欢迎程度较低,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消费者认为产品定价偏高。而带有普惠性和政策性的健康险产品,由于逆选择风险,亦使人担忧制度的可持续性。对此,李文中表示,老年人健康保险未来的发展路径应该是主要为老年人提供各种健康服务,同时提供适度可控的健康风险保障。

老年人健康保险产品对于我国未来养老工作的推进有什么意义?李文中表示,对于老年人而言,保证生活质量仅仅有养老金是不够的,他们身体机能衰退导致对健康风险保障需求和健康服务需求非常大。因此,促进和实现医养结合对养老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长护险更健全的多元筹资机制将至

《意见》指出,稳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加大探索力度,完善现有试点,积极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长期护理保险主要是为被保险人在丧失日常生活能力,年老患病或身故时,侧重于提供护理保障和经济补偿,目前我国的护理保险也有了社保型的护理保险制度、商业性护理保险两大类。

针对长期护理保险,国家多次出台政策大力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目前绝大部分试点城市的长护险项目都是商业保险公司承办。但目前长护险服务水平有待提高,护理服务需求与供给不对称,庞大的老年人健康、医疗和护理服务需求给现行的康养体系带来严重挑战等问题。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保险与养老金研究中心研究总监朱俊生表示,目前护理保险加失能保险保费占比不到2%,从商业健康险来看,长护险目前还未完全发挥成效。

数据显示,预测2020年中国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口数量为4250万人,占比为17%。而预测2030年、2050年中国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口数量分别为6290万人和9600万人,占比分别为17%、20%。

在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保险系主任郭振华看来,对于长护险来说,随着失能老人逐渐增加,而长护险及长护险配套体系可以解决该问题,这使得长护险的政策需求大大增加。

同时他补充道:“长护险面临消费者需求疲弱的问题,在进入护理状态之前,目前公众认为对护理需求的概率较小,而需要护理的人群集中在老年群体,但是对于消费者来说,让消费者提前买一个长护险来预防老年之后的失能风险问题,显然需求量不足。”

郭振华还表示,很多地方用社会保障的资金来实行长护险制度,但因为资金有限,其待遇和水平会相对低一些,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

北京商报记者获悉,一地正在为此课题探索新的可行办法。与国内其他城市“长护险”筹资主要依赖医保基金和财政补助的做法不同,南宁市着眼于将长护险打造为稳定可持续的独立险种,在全国率先实行独立筹资,保费由单位和个人同等比例分担。

朱俊生认为,期待接下来商业保险公司“两条腿走路”,一方面是参与社会性的长护险,提供一些经办服务,另外一方面是开发商业性的长护险,为老人提供更多的护理服务并为其买单。( 陈婷婷 胡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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