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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出台“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3.0版政策 提出针对性细化措施
2021-08-10 09:51:57 来源:南方日报 编辑:

为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就业初始阶段提供过渡性、周转性住房支持;顶岗实习报酬不低于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员工制家政企业可申请最高500万元贷款……

8月9日,广州审议通过《广州市人民政府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这是广州自2018年出台“进一步促进就业”1.0版政策、2020年出台“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2.0版政策后的再升级。此次发布的“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3.0版政策,在8个方面提出了25条政策措施,从金融支持、住房保障到资金补贴,从企业到就业主体均提出了针对性细化措施。

扩大就业供给▶▷对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给予30万元一次性补贴

通知将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扩大就业稳定岗位放在首位。鼓励金融机构用足用好中国人民银行再贷款、再贴现货币政策工具,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加强对非全日制劳动者较为集中的家政服务、建筑装修等行业的金融支持。

特别是,将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和从事城市公共服务领域特殊艰苦岗位的从业人员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为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就业初始阶段提供过渡性、周转性住房支持。

以创业带动就业。通知对被评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的,由市级就业补助资金给予30万元一次性补贴,此后每次复评达到优秀等次的给予10万元补贴,激发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活力,为创业者提供更好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提出了要支持企业间开展共享用工,把企业间共享用工岗位供求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及时了解企业缺工和劳动者富余信息,免费为有用工余缺的企业发布供求信息,按需组织专场对接活动。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有“共享用工”需求的企业提供免费对接服务,符合条件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保障重点人群就业▶▷实习报酬不低于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通知规定,实习期间,实习单位应根据协议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实习报酬,原则上顶岗实习报酬不低于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同时,大力开发优质就业见习岗位,用人单位组织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每月按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80%的标准对见习人员支付工作补贴的,由就业补助资金按规定给予用人单位就业见习补贴。

在就业方面,广州市各事业单位的日常招聘中,面向应届毕业生的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比例不低于60%,专业技术岗位比例不低于50%。同时,继续组织教育、工程等行业开展“优才计划”校园招聘活动,开展“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进一步扩大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数量,并向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适当倾斜。

广州还将实施“广州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在整合现有社工站人员的基础上,优先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对就业困难群体,将实施托底帮扶,强化失业人员就业服务,开发一批乡村公共服务类和乡村公益性岗位,兜底帮扶就业困难人员。

此外,通知支持符合条件的员工制家政企业申请最高5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在村(居)建设一批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符合条件的按每个示范站10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引进社会力量,扶持农村电商产业园建设,符合条件的按照每个产业园100万元标准给予补助。(记者/周甫琦通讯员/穗人社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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