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钱,办了卡,还没消费完,商家就跑路了,这早已不是新鲜事。不仅是民宿平台,健身房、培训、美容、理发等多个行业都多次出现相似问题。
针对预付卡,商务部在2012年就发布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发卡企业应在开展单用途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备案,并对相关企业实行资金存管制度,按预收资金的一定比例向商业银行存入存管资金。
但现实中,一些行业、经营主体推行的预付费消费行为并没有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备案,监管部门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
近年来,多地出台相关规定为预付资金安全加把“锁”。
6月,北京牵头开展北京市预付式消费领域资金监管工作,指导北京小微企业金融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北京金控集团子公司)开发建设北京市预付资金监管平台。针对健身行业,2020年11月,上海提出设置健身卡“7天冷静期退费”条款,消费者办卡后可以7天无理由退款。针对住房租赁,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与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实施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加强住房租赁企业合规经营的通知》,要求住房租赁企业应在主城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商业银行开立唯一的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该账户不得支取现金,不得归集其他性质的资金。
此前,中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也在回应消费者关于“老板卷款跑路,充值卡钱难追回”的相关问询时表示,国家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协作,积极推动预付式消费立法表现,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韦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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