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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君盛第一大股东冯彪接盘运作海南椰岛,重构酒业扣非扭亏为盈0.16亿
2021-06-28 09:36:53 来源:长江商报 编辑:

准备全新出发重构酒业的海南椰岛(600238.SH)近日受到市场关注。

日前,海南椰岛发布公告称,原实际控制人王贵海正式离场,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董事长冯彪。

对于此次变更,有不愿具名的知情人士向媒体表示,其实双方也不算是有矛盾,冯彪擅长资本运作以及资源整合,现在是他想拿回实际控制权。王贵海系减持基本上是想主动脱离海南椰岛。针对上述说法,海南椰岛相关工作人并未给出明确回应,仅表示“详见公告”。

实际上,这些年海南椰岛发展并不稳定。截至今年一季度末,海南椰岛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295万元。此外,公司债务总额为6.34亿元,其中流动负债4.53亿元,债务占总资产比重52.83%。

尽管资金并不充裕,但海南椰岛在今年上半年仍然于河北衡湖缘酿酒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协议,共同打造的全新草本老白干香型“椰岛粮造”上市。此外,公司还与四川宜府春酒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约,共同投资成立椰岛粮造(成都)酒业有限公司,宣布将推出草本兼香型白酒。

钱从哪里?海南椰岛并未对此做出明确说明。对此,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来问询函,要求海南椰岛说明是否存在“蹭概念”“蹭热点”等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核实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是否存在可能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东方君盛第一大股东冯彪接盘运作

根据海南椰岛公告,2019年6月19日,公司股东北京东方君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9341.05万股表决权委托给王贵海,委托期限为24个月。表决权委托于2021年6月18日到期解除。

本次表决权委托到期解除后,王贵海可以实际支配的公司表决权股份为0股。这也意味着本次表决权委托到期解除后,王贵海不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东方君盛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东方君盛第一大股东冯彪。

事实上,海南椰岛相关的公告显示,海南红棉的实际控制人正是海南椰岛前实控人王贵海,同时,海南红舵为泸州老窖红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王贵海为老窖红棉的实际控制人,从而间接控制海南红舵。

天眼查资料显示,王贵海于2017年9月至今任深圳市创东方红棉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泸州红舵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重庆诗仙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董事。而重庆诗仙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也是泸州红舵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子公司。

自2021年3月以来,王贵海与其一致行动人海南红舵、海南红棉、田高翔、王正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股份达到3997.33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8.92%。经过此番减持,王贵海以及一致行动人已经清仓海南椰岛股份。

有媒体表示,此举意味着与泸州老窖集团系有着莫明关系的王贵海与其一致行动人清仓退出了海南椰岛。

王贵海离开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东方君盛第一大股东冯彪。东方君盛表示,2021年3月起,王贵海控制的海南红舵、海南红棉及一致行动人王正强减持海南椰岛股票。“在表决权委托有效期内减持海南椰岛股票,意味着王贵海系已经背离双方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时一致看好海南椰岛发展的初衷和目的,表决权委托的基础已经丧失。东方君盛不再同意王贵海推荐下一届上市公司董事人选。同时东方君盛也将不再与王贵海续签《表决权委托协议》”。

股价大涨265.79%被质疑“蹭概念”

关于冯彪,业内给出的标签是善于资本运作。

冯彪此前为东方资本集团董事长,也是老虎汇资管董事长,上演了一场嘉应制药的空手套白狼的好戏,在圈内广为流传。海南椰岛是冯彪为东方资本集团董事长时期,在国资海南建桐口下“夺”过来的,拿下海南椰岛合计20.84%股东,担任了董事长一职。

冯彪接手海南椰岛时,是在2014年,当时公司业绩已经碰上天花板,随后多年更是常年处在亏损状态,虽然靠变卖资产让财务数据相对好看一些,但整体发展仍压力重重。

直至2020年,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08亿元,同比增长29.18%;扣非净利润扭亏为盈,由上年的-2.71亿元增长至0.16亿元。海南椰岛在公告中称,“酒类收入32666.52万元,同比增加104.08%,主要是对酒类产品升级开发、经销模式的改变及渠道创新,酒类销售实现良好增长。”

业绩刚回暖,冯彪便在今年一次演讲中放出豪言,要做强海南椰岛,要全新出发重构酒业。4月29日,有媒体报道称,公司与河北衡湖缘酿酒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协议,共同打造的全新草本老白干香型“椰岛粮造”上市;此前于3月31日,公司与四川宜府春酒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约,共同投资成立椰岛粮造(成都)酒业有限公司,宣布将推出草本兼香型白酒。

值得注意的是,“白酒”、“免税”均是市场备受关注的概念,海南椰岛因多次“踩上”白酒概念和免税概念,公司股价直线“起飞”。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显示,3月31日至6月15日收盘,海南椰岛股价涨幅为265.79%。

6月15日,海南椰岛收到上交所《关于对海南椰岛有关股东买卖股票以及对外投资等信息披露事项的问询函》。上交所称,近期关注到公司在股东权益变动、对外投资、日常经营等方面存在相关进展,要求公司核实并披露相关事项。

对此,6月21日,海南椰岛回复称,公司不存在“蹭概念”“蹭热点”等短期炒作行为和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经公司自查,自2021年3月4日至本报告日期间,除以下主体外,其余公司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联方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

海南椰岛称,经公司向上述买卖主体核查,上述买卖行为不属于内幕交易行为,亦不存在异常或违规交易的情形。经公司与目前尚持有公司股票的上述关联人协商,上述关联人自愿承诺在买入公司股票后6个月内不出售公司股票。

无论“蹭热点”与否,摆在海南椰岛面前业绩难见起色的难题,都不容忽视。(曾思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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