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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我国可再生能源持续保持高质量发展
2021-05-10 09:42:43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编辑:

日前,国家能源局召开网上新闻发布会,发布2021年一季度能源形势、可再生能源发展情况。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一季度,我国能源供需总体平衡,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提速,有力有效地支撑了经济社会全面恢复和高质量发展。

能源消费大幅增长

一季度,我国经济实现“开门红”,国内经济呈现持续稳定恢复态势,拉动全社会用电量大幅增长。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一季度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21.2%,拉动全年用电量同比增长4.5个百分点,较2019年同期增长14.4%。

分产业看,二产用电是拉动全社会用电增长的主要动力,对全社会用电增长的贡献率达72.8%;三产用电显著回升,1月以来增速逐月提高,一季度累计增速28.2%,较2019年同期大幅增长16.5%;一产用电持续高速增长,一季度增速26.4%,较2019年同期增长31.4%。

电煤需求快速增长。一季度,煤炭消费同比增长15.8%,较2019年同期增长8.4%。其中,电煤消费同比增长20.6%,对煤炭消费增长的贡献率高达72.6%。

工业用气贡献率创新高。一季度,天然气表观消费量同比增长16.1%,较2019年同期增长15.3%。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分析,工业生产加快是拉动全社会用电增长的主要动力。一季度,工业用电同比增长23.9%,对全社会用电增长的贡献率高达71%,较2019年同期增长15.3%。制造业用电同比增长26.6%,贡献率达到58.2%,31个细分行业用电增速均超过10%,特别是电气器材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家具制造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用电同比增速超过50%。

清洁能源产业持续壮大

有关负责人介绍,一季度,国家能源局充分发挥保供日调度机制作用,全力做好能源保供工作,主要能源品种供给实现不同程度的增长。

电力供应总体平稳,局部地区实施有序用电。受寒潮天气和经济恢复等因素影响,全国最大用电负荷首次出现在迎峰度冬期间,达到11.9亿千瓦,比去年同期增长25.9%,华北、华中、东北、西北四个区域电网负荷均创历史新高,湖南、江西、四川等地采取了有序用电措施。一季度,全国发电量同比增长19%。

油气供应稳定增长,原油加工量上涨。国家能源局大力提升油气勘探开发力度,紧抓增储上产和进口,保障油气稳定供应,炼油行业转型升级持续推进,“减油增化”初见成效。一季度,原油产量、进口量、加工量分别同比增长1.4%、9.5%、16.5%,成品油出口下降15.3%;天然气产量、进口量分别同比增长13.1%、19.6%。

煤炭供应相对充足,迎峰度冬煤炭供应总体平稳。煤炭行业认真落实能源保供各项措施,采取部分煤矿不停产、不放假和扩煤源、抓运力、增储备等措施,煤矿开工率维持高位,充分释放优质产能,积极发挥增产保供稳价作用,迎峰度冬和春节期间煤炭供应相对充足。一季度,原煤产量同比增长16%。

同时,清洁能源产业持续壮大。一季度,风电、太阳能发电、水电、核电新增装机合计1283万千瓦,占电力总装机的比重提升至43.4%,较去年同期提高了2.8个百分点。

促进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

据介绍,一季度,我国可再生能源持续保持高质量发展。

装机规模稳步扩大。截至一季度末,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9.48亿千瓦。发电量持续增长。一季度,据行业统计,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4754.7亿千瓦时。保持高利用率水平。一季度,全国主要流域弃水电量约12.49亿千瓦时,水能利用率约98.95%;全国弃风电量约72亿千瓦时,平均利用率96%;全国弃光电量17亿千瓦时,平均利用率97.5%。

“十四五”期间,如何促进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

有关负责人介绍,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任务目标,国家能源局将坚持目标导向,按照市场化方向,加强全方位政策保障,促进新时代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

强化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引导机制,按照目标导向和责任共担原则,通过消纳责任权重引导各地加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推动跨省区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完善能源“双控”制度,建立鼓励利用、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的激励机制;完善可再生能源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做好与市场化交易衔接,鼓励可再生能源有序参与市场实现充分消纳;完善可再生能源价格形成机制,稳定投资预期,调动各方开发建设可再生能源的积极性;健全绿色能源消费机制,完善绿色电力证书机制,建立绿色能源消费认证和标识体系,积极引导绿色能源消费;加强政策协同,重点加强可再生能源用地用海、财税金融、投融资等政策支持力度,共同推动可再生能源持续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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