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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一男子因贷款诈骗罪被诉
2020-11-11 14:08:21 来源:裕安检察 编辑:

借着贸易公司的名头,干起向银行骗钱的行当,逃匿七余年仍难逃法网!近日,裕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贷款诈骗罪将被告人郑某某起诉至法院。

据悉,被告人郑某某于2010年7月8日在六安市裕安区平桥工业园注册成立钢铁贸易有限公司,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然而该公司并未实际经营。后被告人郑某某虚构贷款用途,使用虚假的《产品购销合同》,向中国工商银行六安分行开发区支行申请个人小额贷款50万元,并于2011年4月1日签订了《个人借款/担保合同》。该笔贷款到账后,郑某未将贷款用于公司实际的生产经营,在支付银行四个月贷款利息后逃匿七余年,50万元贷款本金至今未还。

该院起诉时认为,被告人郑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骗取银行贷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贷款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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