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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味食品交上市后最差年报,净利下滑7成 董事长等人因关联交易未披露被处罚
2023-04-29 18:29:00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编辑:

4月28日晚间,绝味食品(603517)(SH603517,股价39.75元,市值251亿元)发布年报,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66.23亿元,同比增长1.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3亿元,同比下滑76.29%,扣非后净利润下滑64.25%。这是绝味食品2017年上市后交出的最差的成绩单,净利润水平不及2016年。


(相关资料图)

绝味食品表示,受疫情影响,公司部分工厂及门店暂停生产与营业,对公司销售收入及利润造成一定影响。此外,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还影响到卤味行业上游,导致原材料及屠宰加工等各环节价格始终处于高位,公司承受较大成本压力。

同日,绝味食品还披露一则警示函。由于绝味食品董事长及多名高管用个人账户收取加盟费、营业款、管理费,绝味食品未及时披露股权投资转让协议,未披露关联方共同投资,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公司及上述人员被湖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去年增收不增利,扣非净利润下滑6成

对于去年净利润大幅下滑,绝味食品此前在业绩预告里打过“预防针”。1月29日,绝味食品发布了2022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66亿-6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78%-3.8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亿-2.6亿元,同比下降73.49%-77.5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5亿-2.9亿元,同比下降59.69%-65.25%。

从28日晚间披露的年报来看,营收1%的正增长保住了“卤味一哥”的体面,但净利润同比下滑6成直接把公司的赚钱水平倒回2016年前。资料显示,绝味食品在2017年登陆A股,2016年营收32.74亿元,净利润3.80亿元。

目前绝味食品的收入主要来自鲜货类产品和包装产品,鲜货产品收入54.37亿元,较上年下滑3.03%,营业成本较上年上升5.27%,毛利率为28.66%,比上年减少5.63个百分点,第一大品类是鲜货产品-禽类制品,收入占公司总收入的63.47%,但成本增加9.23%,毛利率减少7.98个百分点。

值得注意的是,绝味食品的门店数量在2022年依然保持4位数增长。截至报告期末,大陆地区门店总数15076家(不含港澳台及海外市场),全年净增长1362家。绝味食品也在积极走向海外,在新加坡、加拿大等国家开拓市场业务。

在经过为期5年的高速扩张期之后,2022年休闲卤味行业发展普遍承压,行业另一巨头周黑鸭的经营数据更能凸显出鸭制品生意的艰难,其去年归母净利润2528.3万元,同比下降92.6%。

绝味食品方面也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坦言,2022年市场的种种困难极大考验企业的综合实力和对抗系统性风险的能力。只有聚焦主营业务、持续提升供应链网络和渠道运营管理能力的企业,才能拥有更强的存活能力。未来,公司将基于行业良好发展前景,进一步巩固休闲卤味连锁行业的领先地位,聚焦门店品质,重点发力国内市场,适度发展海外门店,维持销售收入持续增长。同时持续降本增效,提升市场运营效率,进一步增强公司整体的抗风险能力,构建在卤味行业的核心竞争力。

同日,绝味食品披露的2023年一季报显示,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8.24亿元,同比增长8.04%;归母净利润1.37亿元,同比增长54.37%;扣非净利润1.35亿元,同比增长63.66%。

公司称,这主要受益于消费复苏带来的销售恢复、同比大幅减少对市场的补贴和投入所致。

公司董事长等人因信披不及时被处罚

在年报之外,绝味食品还披露一则湖南证监局发布的《关于对绝味食品、戴文军、彭刚毅、彭才刚、王志华、王震国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下称“决定”),涉及上市公司股权投资收入及关联方共同投资等信披违规。

信息披露方面,存在未及时披露江苏和府股权转让、湖南肆壹伍基金的关联共同投资未披露、幺麻子关联共同投资未披露、长沙彩云关联交易披露不及时且未披露关联共同投资等问题。此外,绝味食品还存在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经查实,2013-2018年期间,公司员工通过个人账户收取绝味门店营业款、加盟费、管理费未存入公司账户,构成经营性资金占用。目前,公司已向相关责任人员追回2107.07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项目。

根据相关规定,湖南证监局决定对绝味食品以及董事长戴文军、原董事会秘书彭刚毅、原财务总监彭才刚、财务总监王志华、董事王震国等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显示,绝味食品在收到《决定书》后及时向全体董监高及有关人员进行了通报、传达,并针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制定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切实进行了整改。

针对信息披露不及时等问题,绝味食品称,将组织相关部门全面梳理公司交易往来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应当披露而未进行披露的信息在相关媒体进行补充披露和公告。

此外,公司还将定期组织董监高及其他相关部门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与监管部门的各种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强化相关人员规范运作意识和能力,以保证公司长期、健康、稳定发展和规范运作。

封面图片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刘国梅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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