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天津滨海网>资讯频道 > 热点 > 正文
哪些类别药品不能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2022-06-17 14:09:44 来源:元宇宙头条 编辑:

一是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如十全大补膏等;二是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如鹿茸、蝎子、海马、胎盘等;三是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如杜仲酒等;四是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如果味维生素C、阿斯匹林泡腾片等;五是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如冻干血浆、人血白蛋白等。

为了保障部分特殊疾病和急救、抢救的治疗的需要,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的使用适当放宽,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另外,《办法》还规定,劳动保障部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药品,也不能纳入药品目录,主要是指在药品目录实施的过程中,劳动保障部根据有关部门对药品质量和市场管理监测的结果,对一些质量检测不合格的药品随时作出的规定。

相关阅读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天津滨海网"或电头为"天津滨海网"的稿件,均为天津滨海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天津滨海网",并保留"天津滨海网"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