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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景区的发展不应以盈利为主
2021-09-16 09:49:37 来源:北京商报 编辑:

近年来,切实降低偏高景区门票价格成为行业关注的重点工作之一。9月15日,国家发改委官方公众微信号发布《关于开展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回头看”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9-10月开展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回头看”工作,确保偏高的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切实降低,配套服务价格回归合理水平,景区价格行为进一步规范,中秋、国庆期间景区门票及配套服务价格平稳有序。

《通知》指出,各地需要对照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指导意见》、两个通知和本地出台的政策措施要求,以及社会舆情反映的问题,重点在五个方面开展“回头看”,如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是否完善,本地区所有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景区,是否全面建立了科学合理的定价机制和成本监审(调查)制度;景区门票价格是否已切实降低,对本地区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景区,是否实现了成本调查监审和价格评估调整全覆盖;景区配套服务价格是否合理,对景区内竞争不充分的交通车、缆车、游船、停车等配套服务,是否依法纳入了政府定价管理;景区价格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存在社会舆论反映强烈的强制乘坐交通工具、通过大门前移等方式不合理收取过路费等违规收费,以及“高定价大折扣”等行为;门票价格减免政策是否执行到位。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景区,是否按照国家及各地的有关规定,对现役军人、残疾军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学生、残疾人、宗教人士等提供门票减免优待。

自2018年,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指导意见》以来,便开始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进行控制,为实现国有景区及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景区门票价格监管,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上涨过快起到了一定的抑制作用。现阶段,经过对各方面情况的反映,仍有部分地区国有景区出现收费过高、景区配套设施不足匹配门票价格等问题,“回头看”工作的实施,正是有关部门和相关国有景区自查自改的机会。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国文化和旅游产业研究院高级研究员王兴斌表示,国有景区的发展不应以盈利为主,而应以社会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辅。国有景区降低门票价格工作是有一定阻力的,此次开展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回头看”工作,可以进一步检查2018年以来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执行情况,为进一步优化国有景区的门票价格做准备。另一方面在“回头看”工作进行中,观察国有景区自我维护、自我经营、自我建设等,帮助部分国有景区解决其收支平衡问题。(记者 关子辰 实习记者 葛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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