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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推出住房公积金贷款冲还贷等三项业务
2021-05-28 09:33:42 来源:都市热报 编辑:

5月26日,记者从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我市推出住房公积金贷款冲还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和贴息贷款约定提取、商业贷款约定提取三项新业务,今后市民在使用、提取公积金等各方面将更加方便快捷。

市民应该如何办理?办理后将带来哪些便利?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作出了详细解答。

办理须知

须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先签约

职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冲还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和贴息贷款约定提取、商业贷款约定提取的,须先行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签约手续。

单身职工需通过临柜方式办理

已开通在线提取的已婚职工,可通过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个人网厅等线上渠道,自助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冲还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和贴息贷款约定提取、商业贷款约定提取签约,职工无须提供任何材料,系统24小时均可办理相关业务。单身职工可按规定临柜办理。

夫妻提取顺序据签约时间确定

夫妻一方使用一套住房办理了签约手续的,配偶申请签约时须选择该套住房办理,提取顺序根据职工及其配偶签约时间先后确定。

公积金贷款冲还贷

不用再每月自行还贷,公积金账户余额可直接“冲还”

提,个人每个月还多少贷款,只要公积金账户余额足够,每个月就可提取多少。

■特别提醒: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或贴息贷款约定提取的,仍需每月以自有资金先行偿还贷款本息。

商业贷款约定提取

以前需年年申请提交,现在签约一次每年自动到账

以往办理商业贷款的职工,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都需要提交申请和相关材料。而如今,职工可以只签约一次,然后系统根据约定时间和金额自动为职工办理提取手续,不用再每年申请提交材料了。

据了解,职工使用商业贷款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且可通过数据协查核实该笔贷款相关信息的,可通过微信、个人网厅等线上渠道申报商业贷款相关信息,开通偿还商业贷款在线提取;开通偿还商业贷款在线提取后,职工也可在线申请办理商业贷款约定提取,实现一次签约后,系统自动按约定时间和金额为职工办理提取手续,避免职工多跑腿。

■特别提醒:目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已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重庆银行等10家商业银行建立了商业贷款信息协查机制。个人在上述银行使用商业贷款,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且能通过数据协查核实到贷款相关信息的,均可办理商业贷款约定提取业务。

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自有资金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申请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按月冲抵当月应偿还贷款本息额。简单来说,就是在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充足的情况下,职工可以不用再每月自行还款,只有不足部分从贷款还款卡中扣取,进一步减轻职工还贷压力。

■特别提醒:使用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时,最好应在贷款还款卡中保留一个月以上的还贷资金,以免因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导致还贷逾期。

公积金组合贷款和贴息贷款约定提取

以前“每年一提”的公积金,现在可“每月一提”

以前,想要提取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只能一年提取一次。现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针对使用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和贴息贷款的个人,推出“约定提取”业务,将“每年一提”变成“每月一提”。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会根据上一月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按月将提取资金划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即我们将每月按照协议约定日期和额度,自动为职工办理提取手续。职工开通约定提取后,将原来一年一提调整为按月自动提取。”据公积金中心政策法规处处长张化友解释,“约定提取”是先还后

线上办理

(注:以公贷约定提取签约为例)

1

进入“重庆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

点击右下角菜单“微官网”,进行注册、登录

2

登录成功后,点击“业务办理”

3

随后点击“公贷约定提取签约”

4

阅读并同意个人承诺后

点击“签约”

5

阅读并同意签约协议后,系统自动识别职工可签约类型,确认后,点击“提交”即完成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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