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记者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金融检察发布会上获悉,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金融犯罪案件1776件3361人,案件量和涉案人数较2019年呈现下降趋势。2020年办理的非法集资案件中,多伴随下游洗钱犯罪行为,虚拟币、游戏币等成为新型洗钱载体,洗钱活动更趋隐蔽。
“近年来,金融犯罪的高发态势引发了后续伴生性洗钱违法犯罪不断发生,而洗钱行为进一步刺激了上游犯罪的发展。”上海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胡春健说,2020年洗钱案件的上游犯罪主要集中于非法集资,而与此相关的洗钱行为进一步加大了侦查和司法机关追赃挽损的难度。
在不少非法集资或金融诈骗案件中,虚拟币、游戏币的加入使得资金踪迹难觅,跨境资金“下落不明”。此外,行为人混用多种洗钱手段掩饰、隐瞒资金来源和性质。
在提供账户类洗钱犯罪中,行为人不仅提供个人账户,还利用空壳公司、对公结算账户为上游犯罪嫌疑人“清洗”赃款,相比个人账户,对公结算转账限额更高、被风控可能性更低。
在宝山区检察院办理的许某洗钱案中,被告人许某明知哥哥利用其名下公司非法集资,仍然提供名下多个银行账户,帮助哥哥接收、转移募集所得资金。经审计,许某名下5个银行账户共接收3000万余元人民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法院以洗钱罪判处许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
据悉,当前司法机关切实改变“重上游犯罪、轻洗钱犯罪”的倾向,注重从上游犯罪的事实证据中挖掘、发现洗钱犯罪线索,及时冻结相关账户,发挥刑法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
去年,上海检察机关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向国际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通报本市首例利用虚拟货币实施的新型洗钱犯罪案件。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法院、人民银行、海关、海警局等建立洗钱犯罪线索移送、办案协作等机制,签署《建立反洗钱专项工作制度合作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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