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富国科创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富国科创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富国科创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约定,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最终确认的有效认购总金额拟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基金募集过程中募集规模达到30亿元的,本基金结束募集。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认购申请金额超过30亿元,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
由于本基金须满足场内资产净值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的条件方可申请上市,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管理人对上述募集规模方案作补充说明如下:若场内累计认购申请金额低于2亿元,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当日所有场内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若场内累计认购申请金额不低于2亿元,基金管理人有权优先确认当日场内有效认购申请,以确保场内累计认购申请金额不低于2亿元。因此,本基金场内和场外认购份额最终确认比例可能不同。
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3日
凡注有"天津滨海网"或电头为"天津滨海网"的稿件,均为天津滨海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天津滨海网",并保留"天津滨海网"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