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天津滨海网>资讯频道 > 快讯 > 正文
合同债权人转让权利要通知债务人吗 债权人转让权利要通知债务人是否有效
2023-05-09 14:24:50 来源:法律法制网 编辑:

债权人转让权利要通知债务人吗?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1、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3、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4、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5、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6、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相关阅读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天津滨海网"或电头为"天津滨海网"的稿件,均为天津滨海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天津滨海网",并保留"天津滨海网"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