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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微动态丨金融"打虎"!这家大行首席专家被查,曾任河北分行行长,共事的2位副行长均落马
2022-11-20 08:41:13 来源:券商中国 微信号 编辑: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又有国有大行干部被查。

11月17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农业银行首席专家杨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农业银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天津市监委监察调查。

券商中国记者注意到,今年9月,杨光出席了中国银行(601988)业协会绿色信贷专业委员会换届会议,并发表了讲话。公开资料显示,杨光曾于2011年开始担任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直至2020年8月。就在此前,杨光在河北分行任职期间共事过的两位副行长王振林和赵立宏均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


(相关资料图)

杨光曾任农行河北省分行行长

公开资料显示,杨光现年59岁,山东人,于2011年出任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直至2020年8月。被查之前担任农业银行首席专家、公司业务部兼投资银行部相关职务。

券商中国记者注意到,在担任河北省分行行长职务期间,杨光还担任了数年河北省金融市场协会会长。据河北省金融市场协会官网显示,2018年8月,该协会进行换届选举,会长单位变更为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会长变更为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行长杨光。

今年9月,中国银行业协会召开绿色信贷专业委员会换届,选举农业银行担任绿色信贷专业委员会第三届主任单位。杨光以首席专家的身份代表农业银行出席并发表讲话称,农业银行将切实履行主任单位职责,全力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金融大局,不断强化绿色金融管理和服务创新。

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杨光曾多次对农业银行的绿色发展战略进行介绍。他表示,农业银行始终坚持贯彻落实国家绿色发展战略,持续完善绿色金融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致力于从机制、产品和能力等三个方面,着力打造绿色金融优势品牌,建立多层次立体化业务体系,巩固提升绿色金融市场主体地位。

此前共事的两位副行长已落马

值得注意的是,杨光曾任职的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近年来已有多名高管落马,其中已落马的两位副行长此前均与杨光共事多年。

今年6月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农业银行河北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赵立宏被“双开”。通报指出,赵立宏利用信贷资源与企业老板交换利益,子女不实际工作而在企业获取薪酬,接受企业老板旅游活动安排,为企业在信贷业务上提供帮助,以借贷投资获取高额利息方式非法收受企业钱款。

今年3月3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农业银行河北分行原党委副书记、副行长王振林被“双开”。通报指出,王振林擅权妄为,违反国家区域信贷政策发放贷款并形成不良,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巨额财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发放贷款。

根据公开信息,在杨光担任河北省分行行长时,赵立宏和王振林两人均与杨光共事过多年。其中,王振林于2016年8月至2020年5月间担任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副行长;赵立宏于2017年11月起出任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副行长,直至去年11月被查后免职。

年内已有多位农行干部被查

今年以来,已有多位农业银行干部被查。

11月8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农业银行纪检监察组消息,农业银行安全保卫部原总经理杨国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今年4月,杨国月在农业银行总行安全保卫部总经理岗位到龄退休,随后该职位由办公室副主任孙素民接任。也就是说,仅退休7个月后,杨国月就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8月2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农业银行纪检监察组、天津市纪委监委消息,中国农业银行基建办公室原副主任(正省行级)董福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农业银行纪检监察组和天津市纪委监委联合审查调查。

8月16日,沈阳纪检监察网发布消息显示,农业银行辽宁省分行原信贷处副处长冯孙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7月20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农业银行大连市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李传文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今年6月,农业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谷澍提出,要聚焦重点领域,对廉洁风险易发业务和多发环节加强监测排查,压实条线防控责任。自派驻改革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农业银行纪检监察组已会同农业银行党委召开9次全行警示教育大会。在强大震慑和政策感召下,农行系统共有25人主动投案。

9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公布了农行关于十九届中央第八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通报显示,农行党委强化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查找业务违规背后的腐败问题。强化与内设机构的信息互通、线索移送机制,按规定处置巡视、内控、审计等移交的问题线索。对新兴业务违纪违规问题进行重点关注,对经营异常业务深入查找背后可能隐藏的违纪违规问题。

此外,农业银行一体推进惩治金融腐败和防控金融风险。加快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处置,对贷款审批、不良资产处置、网点建设、招标采购等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线索进行重点分析,紧盯各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加大查处力度。探索实施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制定《纪检监察机构行贿人信息库建设工作指引》,将行贿人纳入客户准入、业务准入、供应商准入的禁止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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