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近日,一名有着超1900万粉丝的美食主播,因被质疑在直播间销售问题食品,被推到了风口浪尖。
网红主播被质疑带货涉嫌虚假宣传
据红星新闻报道,2018年7月开始,美食博主“小贝饿了”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发布内容,主要作品为美食探店类。因为其饭量大、比较有亲和力的方言等原因,很快吸引了大量粉丝关注,4年多时间仅在该平台上就累积了超1900万粉丝。
在视频平台账号上共发表了887个作品,目前已经积累了1900余万粉丝,获赞量1.7亿。其直播记录显示,近30天直播场次超过40场。
除了推荐店铺,“小贝饿了”也逐渐开始通过直播或者视频方式带货。数据显示,有360多万粉丝从“小贝饿了”这里购买过产品,而她的带货口碑得分“4.97”,属于比较高的等级,“口碑排名打败98.44%”的同行。
而近日,“小贝饿了”遭一个名为“盛唐雷音”的博主发视频质疑。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这位“盛唐雷音”博主的IP属地和“小贝饿了”一样都在陕西,其拍摄视频时全程都戴着头套,声音也做了变声处理。
“盛唐雷音”在视频中称,“小贝饿了”带货商品中的“雨子坊”和“时小福”藕粉存在质量问题,特别是生产“时小福”藕粉的企业曾被当地两次处罚。
“盛唐雷音”还称,其收到了网友发来的信息,称吃了藕粉之后拉肚子。
此外,“盛唐雷音”还质疑“小贝饿了”所带货的一款牛排为“假肉”,表示消费者购买后发现质量并不像宣传中那么好。
“小贝饿了”回应:
有关部门已经介入
11月5日22时10分,“小贝饿了”在平台发布了两份情况说明,并附文字称:“不理会流言蜚语,只回应信任支持。”
厂家处罚截图(图片来源 网络)
这两份说明落款分别为山东枣一食品有限公司和芜湖市硕仁食品销售有限公司。
其中,山东枣一食品有限公司说明,该公司在2021年12月14日和2022年5月21日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但当时处罚所抽检的产品是“酸奶燕麦片”和“黑芝麻(000716)核桃桑葚粉”,与该主播合作直播带货设计的食品并非同一类产品。另外,说明还称,2022年该公司生产的藕粉经两次抽检结果均为合格。
在芜湖市硕仁食品销售有限公司的情况说明中称,“我公司两年不曾因违反《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受到市场监管部门处罚。”“盛唐雷音”在视频中指出的所谓有问题的“雨子坊”藕粉为另外一家企业经营,并非该品牌。
声明还称:与该主播合作售卖的藕粉,由其委托的山东朝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该公司具备相关资质。说明称,2022年7月至2022年10月,该公司一共发出三个批次藕粉给消费者,每一批次都可以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和出厂检验报告。
11月7日晚,“小贝饿了”再次发布一条7分多种的视频回应质疑。“小贝饿了”在该段视频中再次出示了产品的合格证明。
对于“盛唐雷音”提出的牛排是“假肉”问题,“小贝饿了”表示他们事后又查验了合作品牌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结果均显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标准和要求,是国家法律法规允许上市流通的产品。
“小贝饿了”也表示“此款产品为静腌西冷牛排,商家提供的讲解手卡上的商品标题、商品详情页多处提到牛排是原切静腌,肉源为原切肉,工艺是静置腌制。我在讲解过程中绝大多数称之为原切静腌,偶有几次简称为原切”。对此,“小贝饿了”表示“该宣传用语是否规范,目前国家有关部门已经介入,我们也正积极地配合调查。如果调查结论确认我们宣传用语不当,我们也将积极地去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
据极目新闻,7日上午,该主播所在地市场监管局宣传处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目前在网上已经注意到了相关情况,具体是否查处由相关科室负责。
针对此事,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主任陈灏律师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通过平台直播带货销售产品的销售方属于销售者,需要承担《产品质量法》所规定的销售者对产品应承担的产品质量责任,比如产品销售者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法律责任。还需要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经营者的义务,比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如果直播带货时对产品功能或质量有特别明示,还应该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保证产品质量或功能等符合该约定,否则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对直播带货的监管除了行政机构监管外,平台的监管和行业的自律也很重要。
陈灏表示,但如果“盛唐雷音”对“小贝饿了”所说的内容并无事实依据,给“小贝饿了”带来了经济损失,“小贝饿了”可以要求视频发布平台对该视频内容下架,可以要求“盛唐雷音”承担侵权责任,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编辑|孙志成 易启江
校对|王月龙
封面图片来源:“小贝饿了”视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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