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天津三中院采取线上视频会议方式举行金融商事审判新闻发布会,通报履职三年来金融商事审判总体情况,发布《金融商事审判白皮书》和十大典型案例。
据介绍,2019年4月天津三中院依法履职以来,组建了专门审理金融商事案件的审判团队——金融合议庭,集中审理管辖的一、二审融资租赁、金融借款、保险、票据、保理、银行卡、信托等金融类案件。截至2022年3月,三年共受理金融商事案件1922件,审结1760件,案涉总标的额约1059亿元。其中,一审案件审结574件,调撤率达55.05%;二审案件审结1186件,调撤率达19.14%。
从案件类型上看,2019年4月至2022年3月受理的金融商事案件中,融资租赁合同案件共826件,占金融商事案件总数的43.07%;财产保险合同案件共558件,占29.09%;借款合同案件(不含民间借贷和企业借贷)共322件,占16.79%。 由此可见,金融商事案件类型分布相对集中,主要是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财产保险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三大类。
从案件标的额看,2019年4月至2022年3月受理的金融商事案件标的总金额约1059亿元。其中,融资租赁合同案件标的额约778亿元,约占金融商事案件标的总金额的73.47%;借款合同案件标的额约239亿元,约占22.59%。
此次发布的《白皮书》还梳理了2019年4月至2022年3月天津三中院审理主要金融商事案件的特点,总结发现的突出问题以及成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发挥金融审判对金融市场的规范引导和价值引领作用。
据介绍,三年来,天津三中院围绕加快推进天津金融改革创新发展,助力“六稳”“六保”任务落实,充分发挥金融商事审判的司法服务功能,规范金融秩序,化解金融风险,依法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在支持和维护金融创新,营造良好的金融法治环境,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上取得积极效果。
下一步,天津三中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既注重维护金融行业长期健康发展和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也着眼金融创新及时更新审判理念,为合法合规的金融秩序和金融创新成果提供更好更完善的司法保障,为全市高水平建设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一流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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