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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强制“普职分流”,减轻家长“内卷”焦虑
2022-04-26 06:39:44 来源:新京报 编辑:

■ 专栏

职业教育法的修订将对职业教育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我国职业教育的未来可期。

日前,职业教育法获修订通过,将于5月1日起施行。此次职业教育法的修订是1996年职业教育法颁布实施以来的首次“大修”。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在招生考试制度、高等教育体制、产教融合、职业教育保障制度等方面进一步完善。

以法律形式明确职业教育地位

近年来,我国职业教育发展较快,但职业教育的社会认同感仍然相对较低。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职业教育作为一种教育类型的定位与地位:“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这意味着二者具有同等重要地位。这一清晰的定位,有利于提升社会公众对职业教育的认识,也将促使各地加大职业教育投入。

当前,虽然我国越来越重视职业教育,但职业教育的投入仍不足。从国际上看,成功的职业教育办学成本是普通教育的三倍,大幅提高职业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必然要求强化投入保障,这是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第一步。而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进一步明确了国家和地方的投入责任,这是切实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关键。

化解社会焦虑,减轻“内卷”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另一个亮点是解决职业教育吸引力不强的症结,畅通中职教育的上升渠道,化解公众的分流焦虑。

长期以来,中职教育“天花板”不高、上升通道狭窄。中职的吸引力不尽如人意。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回应了公众的焦虑,删除了“实施以初中后为重点的不同阶段的教育分流”的表述,修改为“国家优化教育结构,科学配置教育资源,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这一修改并不意味着未来普职不再分流,但预计将不再“一刀切”确定普职比。这有利于淡化公众的“分流焦虑”。

化解分流焦虑,还有一个重要途径在于打通中专、大专、本科通道,让中职学生可升专科或本科。过去,高职招生以普通高中毕业生为主,留给中职的招生名额并不多。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有关专业实行与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的贯通招生和培养。同时,未来,面向中职生的“职教高考”将成为高职招生主渠道,从而破解中职生上大专难的问题。

不仅能上大专,设立本科及以上教育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不断扩大职业本科、应用型本科在职教高考中的招生计划,意味着职业教育上升通道进一步打通,中职将从单纯以就业为导向转变为就业与升学并重。

不仅上下要贯通,横向也要融通。修订好的职业教育法明确国家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学分、资历以及其他学习成果的认证、积累和转换机制。随着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横向贯通、不同层次职业教育上下贯通,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建立,职高的吸引力将进一步提升。而这,无疑将有利于缓解家长对分流的焦虑,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内卷”。

高级技工收入超普通白领

要进一步化解公众焦虑,还需提升家长对职业教育的认同感和接受度。这离不开提高职业院校的办学质量,保障毕业生的平等就业权利,让毕业生能获得体面的收入和较高的社会地位。目前,随着产业升级转型和经济结构调整不断加快,各行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越来越紧迫,高技能人才的缺口将更大,这使高技能人才的收入也将水涨船高。

去年,人社部发布2021年三季度全国“最缺工”的100个职业排行中,其中58个属于“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当下,高薪引才正成为很多企业的普遍做法,有的公司还加上股权激励,甚至专门开辟技术人才晋升绿色通道。从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型,制造业的数字化、智能化程度将不断提高,高技能人才的重要性将继续凸显。

总之,职业教育法的修订将对职业教育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我国职业教育的未来可期。

□杨三喜(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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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职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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