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交易被罚再添一例,内幕信息知情人控制并利用亲属账户交易被查处。
日前,由内蒙古证监局官网获悉,津膜科技(300334)控股股东董秘赵莹因“借用”弟弟账户内幕交易上市公司股票被没收违法所得约24.05万元,并被处以60万元罚款。
实控人欲转让津膜科技控制权 战投方由华润环保变航天环保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自2019年12月起,津膜科技实控人天津工业大学筹划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增资津膜科技控股股东天津膜天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津膜工程”)的方式转让津膜科技的控制权。
之后,天津工业大学与华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华润环保”)签订相关战略合作框架协议。2020年4月8日至7月3日,津膜科技陆续披露重大事项停牌公告等信息,但后续双方合作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2021年3月中下旬,湖南航天环保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航天环保”)董事长李某峰、总经理张某亮等人赴天津工业大学与副校长张某波、天津工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某璋、津膜科技总经理范某等人先后两次进行会谈。
航天环保表达了想与天津工业大学进一步开展校企合作的意向,包括增资津膜工程使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前提是天津工业大学与华润环保就增资津膜工程事项终止合作)等。天津工业大学表示需待与华润环保的合作结果明确后再沟通交流。
2021年3月底至4月下旬,航天环保宋某鹏带领中介机构工作人员陆续收集了上市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相关资料,并就增资事项撰写了立项报告,项目内部代号“金石”。
2021年4月29日,津膜科技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终止与昆明国环股权投资基金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的公告》。之后,天津工业大学方面初步确定与航天环保开展合作。
2021年5月,航天环保与天津工业大学经过多次磋商,于5月20日经津膜工程董事会审议通过与天津工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共青城航科国惠环保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下称“共青城航科”)共同签署投资框架协议。
2021年6月7日,津膜科技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投资框架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内蒙古证监局表示,津膜科技上述公告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公告之前属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21年5月6日至6月7日,即天津工业大学与航天环保就增资津膜工程进而使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事项开展初步洽谈之时至公告发布日。
值得关注的是,2022年3月31日,津膜科技审议通过《关于以全资子公司股权、参股子公司股权、应收账款质押以及全资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弃权1票、反对0票。
其中,弃权票由独立董事李清投出。她表示,作为一份续作合同,在公司财务和经营基本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银行提出新增多项保障措施,恐对公司发展有不利影响。
借用弟弟账户交易被查 内幕交易被罚60万
内蒙古证监局表示,赵莹系津膜科技控股股东津膜工程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管,其在5月6日、12日、13日、17日等时点参与了津膜科技控制权变更的相关工作,为《证券法》第五十一条第二项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且不晚于2021年5月6日知悉了内幕信息。
2021年5月13日至5月27日,赵莹使用本人手机,利用“赵某”账户及陆续卖出原持有股票所得资金,累计买入“津膜科技”约16.03万股,成交金额约93.23万元,并于内幕信息公开后全部卖出。经计算,获利约24.05万元。
其中,“赵某”为赵莹弟弟,账户内的资金主要来源于赵莹,相关交易由赵莹决策并使用本人手机操作。赵莹和赵某均承认赵某未参与该账户的交易决策。
最终内蒙古证监局认定,赵莹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之前,利用他人账户交易“津膜科技”。依据相关法律,对其没收违法所得约24.05万元,并处以6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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