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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正眼科转型“烦心事”:子公司一审被判单位行贿罪 近4亿业绩补偿款仍未收到
2022-02-23 17:51:24 来源:财联社 王俊仙 编辑:

财联社(南京,记者 王俊仙)讯,今日,光正眼科(002524.SZ)内部人士向财联社记者表示,公司目前已提起上诉,等待有权机关进一步审理。此案的发生致使青岛新视界及公司的名誉受到伤害。公司将以此为戒,持续加强内控管理,强化经营规范,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昨日晚间,光正眼科公告子公司青岛新视界及子公司前总经理涉嫌行贿案一审判决结果,其中子公司被判处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20万元。

光正眼科以前主营钢结构业务,近年来努力“聚力眼科医疗业务”,眼科医疗业务在上市公司总营收中占比已超七成。但转型也遇上了一些“烦心事”,除了上述眼科子公司一审被判单位行贿罪外,光正眼科的眼科医疗业务重要子公司未达到业绩承诺目标,上市公司也未收到合计3.85亿元的业绩补偿款,上市公司与业绩补偿方因对赌纠纷正处于“对簿公堂”阶段。

子公司一审被判单位行贿罪

今年1月,光正眼科公告收到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检察院询问通知,获悉公司下属子公司青岛新视界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下称“青岛新视界”)因其总经理李俊杰涉嫌违法犯罪、单位行贿已被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2月22日晚间,光正眼科公告一审判决结果显示,在2014年至2020年原股东管理期间,时任青岛新视界主要负责人李俊杰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犯罪,涉案金额为80余万元。青岛新视界在案件调查、审理期间积极配合有权机关工作,主动自查退赔可能涉案的资金,青岛新视界被判处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20万元。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向财联社记者表示,公司被判单位行贿罪,可能是单位负责人以公司名义去行贿,也可能是公司出面去行贿,要看钱谁出,为了谁的利益,是否涉及单位决策等。具体情况如何要看判决书详情。

对于李俊杰具体向谁行贿等问题,财联社记者从光正眼科相关负责人处获悉,公司在知晓青岛新视界眼科时任总经理李俊杰涉诉情况后,第一时间成立了内部监察小组,对内控及廉政问题进行监督监察,据公司内部监察组反馈,李俊杰涉嫌行贿,具体名单目前由公检法机关掌握,公司内部监察组正在积极配合监察机关办案。

此案致公司名誉受伤害

财联社记者进一步获悉,光正眼科不认可子公司存在单位行贿行为,为此公司正积极上诉。

上述光正眼科内部人士告诉财联社记者,公司目前已提起上诉,等待有权机关进一步审理,相信有权机关能够查清案件真相,予以公正判决。

事实上,光正眼科子公司到底是否存在单位行贿行为,对公司影响较大。

许峰律师向财联社记者表示,刑事犯罪属于严重的不诚信行为,对商业信誉影响巨大,甚至可能引发外部投资者等对商业模式的质疑,如果没有贿赂是否可能导致公司业绩受影响,都可能受到怀疑。

对此,上述公司内部人士告诉财联社记者,此案的发生,致使青岛新视界及公司的名誉受到伤害。公司自收购新视界控股权后,依照上市公司合规治理的相关规定,要求原股东依法依规经营,对上海新视界及其下属青岛新视界在内的所有子公司应严格管理。公司将以此为戒,持续加强内控管理,要求各机构认真落实医疗经营规范,严格依法经营,对管理人员加强法律法规的培训,强化经营规范,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未收到近4亿业绩补偿款

资料显示,青岛新视界是光正眼科的三级子公司,光正眼科2018年-2020年分两次合计并购上海光正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新视界眼科”)100%股权,而青岛新视界是新视界眼科旗下资产。

2018年,光正眼科以现金6亿元购买新视界眼科51%股权,业绩补偿方承诺新视界眼科2018年度-2020年度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1亿元、1.3亿元、1.5亿元;2020年,光正眼科完成以现金7.41亿元的方式收购新视界眼科剩余49%股权,业绩补偿方承诺新视界眼科2019年度、2020年度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3亿元、1.5亿元。

而实际情况是,新视界眼科2019年和2020年未完成业绩承诺,为此业绩承诺方需支付业绩补偿款合计约3.85亿元左右。但双方无法就补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此去年9月光正眼科将业绩补偿方告上法庭,要求支付业绩补偿款及相关利息、诉讼费用等。

此后业绩补偿方以光正眼科违反相关支付约定为由先后提起两桩反诉,要求光正眼科支付重组交易的第三期股权交易价款余额8165万元及逾期支付股权交易价款的损失,以及收购51%股权重组交易的第四期股权交易价款余额6000万元和逾期支付股权交易价款的损失。

对此财联社记者获悉,光正眼科目前确实尚未支付业绩补偿方上述股权交易价款余额,主要是因为新视界眼科未完成业绩承诺,业绩补偿方需补偿金额大于股权交易价款余额。

关键词: 光正眼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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