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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再出反垄断“重拳” 腾讯、阿里巴巴等再被罚
2021-11-22 13:19:58 来源:中国商报 编辑: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再出反垄断“重拳”。11月20日,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对43起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立案调查,其中涉及阿里巴巴、腾讯、百度等互联网巨头。自去年开始,我国反垄断监管明显加强,而随着前不久国家反垄断局的正式挂牌,以互联网为代表的多个行业也将迎来愈发严格的监管。

涉及案件数量多、时间跨度长

中国商报记者注意到,与此前相比,此次被处罚的企业不仅数量多,而且不乏腾讯、阿里巴巴、百度等互联网巨头。从时间上看,交易时间跨度也较长,可追溯到多年前。

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表示,本次公布的案件均为过去应当申报而未申报的交易,案件数量多、涉及企业广泛、交易时间跨度较长。依法处理未依法申报案件,既能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竞争,维护反垄断法权威,不断优化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竞争环境;又能有效督促企业提升合规意识和能力,推动企业和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具体来看,阿里巴巴、腾讯系企业涉案十起以上。其中包括:阿里巴巴投资有限公司收购高德软件控股有限公司;阿里旅行控股有限公司与万豪国际控股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淘宝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收购饿了么;腾讯控股有限公司与基汇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收购北京腾康汇医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案;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收购中国医疗在线公司股权案;等等。

除此之外,北京京东尚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合营企业案、滴滴商业服务有限公司收购优点网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股权案、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与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设立合营企业案等案件也均在列,涉及多个互联网巨头。

从时间上看,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与南京网典科技有限公司收购南京信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案可追溯到2012年,最新的案件则发生在今年1月10日,为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与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设立合营企业案。

经查,上述案件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构成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评估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八条、四十九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涉案企业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据媒体统计,以每案处罚50万元计算,腾讯系、阿里系企业被罚金额都超过了500万元。

国家反垄断局成立后的“大动作”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处罚也是国家反垄断局挂牌后的“大动作”。11月18日,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大楼,国家反垄断局正式挂牌。这也是反垄断体制的又一次重大调整。

刚刚挂牌两天就处罚43家互联网企业,华东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翟巍对此表示,这一大动作释放出多个信号。首先,国家反垄断局为了实现防范资本无序扩张的目标,已将严格监管经营者集中行为作为重要“抓手”;其次,头部平台企业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行为依旧是反垄断监管的重点对象。与此同时,反垄断强化监管机制呈现全面化、常态化、长效化特征,因而实施垄断行为的企业应当放弃逃避监管的侥幸心理。

近年来,对于反垄断的关注不断增加。此前,市场监管总局已多次开出反垄断罚单,而随着国家反垄断局的成立,反垄断领域执法监管力度也将进一步加强。浙江省法学会竞争法学会理事刘重阳表示,国家反垄断局的挂牌是明确的监管信号,直接展现出构建公平有序市场机制的决心,也意味着反垄断工作在我国将进一步强化、专业化、常态化。

翟巍表示,此次名单中涉及阿里巴巴、腾讯、百度多起以往发生的收购案,这不仅表明平台经济领域依旧是我国强化反垄断监管的重点区域,同时,也代表国家反垄断局对违法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回溯性调查与处罚的严格监管态度。预计未来新修订的反垄断法生效后,企业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为将面临更加严格的法律责任。在这一背景下,国家反垄断局势必在经营者集中监管领域进一步拓展执法广度,强化执法力度,以有效遏制头部企业“野蛮生长”态势。(记者 祖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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