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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全国最高用电负荷将逐步攀升 多部门采取措施加强供需调节
2021-09-30 10:20:26 来源:经济参考报 编辑:

近日,一些地方拉闸限电,引发社会对冬季能源保供的担心。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调节局负责同志就今冬明春能源保供工作答记者问时表示,今年冬季,受经济稳定增长、取暖用电快速增加等因素影响,预计全国最高用电负荷将逐步攀升,有可能超过今年夏季和去年冬季峰值。在今年以来煤炭消费超预期增长、供需偏紧的情况下,采暖季煤炭消费也将继续保持增长。

据介绍,针对近期能源供需偏紧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正会同有关方面多措并举加强供需调节,确保今冬明春能源稳定供应,确保居民用能安全。“坚决避免压限居民用能的情况发生。”上述负责同志强调。

近期,辽宁、吉林、广东等地的部分地区出现电力供需形势紧张,一些地区采取了有序用电、拉闸限电等举措。《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煤炭、天然气价格上涨等因素导致的供应不足是主要原因之一。

上述负责同志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千方百计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确保煤炭安全稳定供应。其中包括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全力增产增供,进一步核增和投产优质产能,适度增加煤炭进口,支持地方和企业加强煤炭储备能力建设,准备一定规模应急储备资源,重点保障发电供热用煤需要,加强监管严厉查处哄抬价格等违规行为等。

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做好发电供热企业直保煤炭中长期合同全覆盖铁路运力保障。各铁路局集团公司对于电煤中长期合同兑现率高、发货均衡的供需企业,在2022年度优先配置铁路运量;对于因供需企业自身原因导致中长期合同铁路运量兑现率低的,根据违约程度减少配置2022年度铁路运量。同时,在做好煤炭主产区和东北三省煤炭运输保障的基础上,加大对近期释放煤炭先进产能的蒙东、晋北、鄂尔多斯、榆林等地的运力投放,优先保障其发电供热煤炭运输需求。此外,进一步加大对发电供热煤炭运输的倾斜力度。

当日,山西省保供十四省区市四季度煤炭中长期合同对接签订会在山西太原举行。按照相关要求,中央驻晋煤炭企业将保供天津、福建、河北、广东、辽宁等5个省市,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接广西、江苏、吉林、安徽、上海、浙江等6个省区市,山西焦煤集团承担河南省保供任务,华阳新材料集团承担海南省保供任务,潞安化工集团承担山东省保供任务,其余保供任务由山西省各市煤炭企业承担。

东北地区天气严寒,采暖季长,居民对采暖要求高,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协调力度,向东北地区倾斜资源,全力保障东北能源运行平稳。

上述负责同志表示,在已签订年度煤炭中长期合同基础上,又组织产运需企业集中补签了一批中长期合同,实现东北三省发电供热用煤中长期合同全覆盖,采暖季发电供热用煤资源已得到落实。同时,在晋陕蒙地区选取一批条件好的煤矿列为冬季重点应急保供煤矿,在用煤高峰期阶段性释放产能,重点保障东北地区。引导发电供热企业加大进口煤炭采购力度,提前锁定资源和价格,做到应进尽进早进。

保障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的相关措施也在推进。据介绍,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上游供气企业大力推进国内增储上产,前8个月国内生产天然气1361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0.8%,供暖季期间将继续保持安全高负荷生产。指导企业及早安排采购现货LNG资源,保持管道气进口稳定。截至目前,已提前锁定冬季保供资源1744亿立方米。“做好今冬天然气保供工作我们是有底气的。”上述负责同志表示,还组织上游供气企业和各地全面签订全年和供暖季合同,绝大多数省区市签订合同量都比上年实际消费量有一定增长。

与此同时,调峰保供能力明显增强。今年入冬前全国可形成储气量超过270亿立方米,比上年进一步提升,冬季高峰期每天可动用储气超过2亿立方米。同时,准备了一定规模的应急储气量,确保应急调峰需要。确需实施有序用气的地方,也要坚决做到“压非保民”“限气不关阀”。

按价格政策合理疏导发电成本也是解决供需紧张问题的关键之策。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指导各地切实组织好电力市场交易,严格落实燃煤发电“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价格机制,让更多电量进入市场交易,不得对市场价格在合理范围内的正常浮动进行不当干预,让价格合理反映电力供需和成本变化。

上述负责同志表示,今年冬季全国总装机将达到24亿千瓦左右,同比增加约2亿千瓦,有效顶峰负荷将再提高6000万千瓦以上,顶峰发电能力可以超过12亿千瓦以上,全国最大发电能力能够保障最高用电负荷需求,“我们有信心有能力做好冬季电力保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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