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在光刻胶领域加码布局的华懋科技收到上交所问询函。
12日晚间,华懋科技披露称,拟向全资子公司华懋东阳增资6亿元,华懋东阳拟向参与设立的产业基金东阳凯阳增资4.5亿元,同时东阳凯阳与徐州博康、东阳金投、袁晋清共同设立合资公司东阳芯华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芯华)并签署《合资协议》,拟从事光刻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其中东阳凯阳认缴2.8亿元。
问询函指出,根据公司公告,若实施本次交易,华懋科技在12个月内连续通过全资子公司华懋东阳向有限合伙企业东阳凯阳投资金额已达13.48亿元,累计金额已超过2020年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达到规定的比例,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其中,与他人新设企业、对已设立的企业增资或者减资的,属于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的行为。但公司在公告中表示本次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上交所要求华懋科技严格对照重组办法相关规定,进一步核实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是否需要按照重组办法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上交所在问询函中要求华懋科技补充披露,在不具备生产光刻胶相关技术、人员、客户,且东阳芯华生产经营依赖徐州博康等情况下,东阳凯阳参与设立东阳芯华,是否能够有效决定东阳芯华重要事项,本次投资是否仅为财务投资,是否涉嫌套取上市公司资金,是否变向侵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上市公司董监高是否勤勉尽责。
此外,问询函还要求华懋科技说明,在前期跨界投入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相关领域市场规模较小的情况下,短期继续对相同领域追加大额投资的合理性;结合徐州博康新厂区投建、生产经营进展、产能利用情况,补充说明在前期大额投资成果尚未显现的情况下,又进一步在相关领域追加风险投资的考虑和必要性。( 张小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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