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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布2021年规章立法计划,完善外商投资制度
2021-05-20 16:38:01 来源:北京商报 编辑:

5月19日,商务部公布2021年规章立法计划,其中包括一项完善外商投资制度。商务部称,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修订《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战投办法》),放宽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限制,创新监管方式。

据了解,2005年12月,为积极稳妥开放资本市场,有序引导外国投资者对A股上市公司的战略投资,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发布了《战投办法》,对引进境外资金和管理经验、改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等起到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战投办法》在实践中也遇到了不少问题。商务部此前曾指出,投资门槛较高是需要解决的第一个问题。比如,禁止外国自然人进行战略投资;要求外国投资者持股比例不低于10%;对外国投资者境外实有资产要求高;设定了36个月的持股锁定期。同时,投资方式也较少,仅规定了定向发行和协议转让两种方式,对要约收购等方式未作出明确规定,且不允许外国投资者以境外非上市公司股权作为支付对价。此外,管理体制与现行改革不衔接,《外商投资法》取消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的审批或备案,建立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战投办法》对此未作出衔接性规定。

因此,为解决上述问题,鼓励外资并购投资,有必要对现行规则进行修订完善。去年7月,商务部就对《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了意见。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务研究中心主任王健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修订投资管理办法,实际上是向全世界发出一个信号,表明中国坚持对外开放的政策,逐渐放宽国外投资者对中国企业的投资限制,营造更好的投资环境,吸收更多的海外资本。

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到,我国将大幅降低外国投资者的投资门槛。其中,降低对非控股股东的外国投资者或其全资投资者的资产总额要求,从拥有1亿美元资产或管理5亿美元资产的要求,分别降至5000万美元和3亿美元。同时,将外国投资者的持股锁定期由三年调整为12个月,《证券法》及其相关规定对锁定期有更长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还将取消外国投资者通过上市公司定向发行新股方式实施战略投资的持股比例要求;将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实施战略投资的持股比例要求从10%降低至5%;明确以要约收购方式实施战略投资的,预定收购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不得低于已发行股份的5%。

“降低投资门槛,意味着中国欢迎更多的股权投资进入中国股市的企业。中国不仅欢迎生产性的投资,而且允许更多的非生产性股权投资,战略投资进入中国的上市公司。这表明中国股权市场对外逐渐放开,这也有利于促进中国股票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王健说。

除了《战投办法》,商务部2021年规章立法计划中还包括商务领域标准化、防范资金风险、保护环境等方面,例如修订《商务领域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制订《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管理办法》等。

标准化正成为商务领域的重要工作内容,也是大势所趋。近年来,商务部围绕商贸流通重点领域不断完善标准体系,加快推进标准制修订,现行商务领域标准共855项,其中国家标准113项,行业标准742项。商务部市场建设司负责人就曾在今年4月表示,接下来,商务部将加强商贸流通标准化建设,提升标准化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助推商务工作高质量发展。而修订《商务领域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正是他所提到的进一步强化标准化顶层设计的工作内容之一。

此外,2021年还将制修订5项完善贸易救济规则,包括制订《反倾销期终复审规则》《反倾销价格承诺规则》《反倾销新出口商复审规则》《保障措施调查听证会规则》等。商务部指出,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规定,立法计划在执行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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