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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落实保险公司主体责任 杜绝销售人员“带病”入岗
2020-05-20 10:30:37 来源:光明网 编辑:

日前,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落实保险公司主体责任 加强保险销售人员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共23条,分为全面提高认识、加强战略统筹、严格招录管理、严格培训管理、严格资质管理、严格从业管理、夯实基础管理、严格监管监督八个部分。确立了落实法律责任、管理责任的基本原则,提出了健全管理架构体系、杜绝销售人员“带病”入岗、持续提升销售人员职业素养、建设销售人员销售能力分级体系、建立销售人员队伍诚信体系、持续治理销售人员数据质量、依法严厉处罚和严肃责任追究等任务。

《通知》强调,全面提高认识,切实落实法律责任、管理责任。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保险公司授权销售人员销售保险产品,允许其以公司名义、依托公司品牌和信用开展业务活动,必须依法承担销售人员相应业务活动的法律责任。全面落实管理责任。保险公司对销售人员管理负主体责任,应当建立健全销售人员管理制度,形成层层有责、层层负责、事事明责的工作机制,全方位、全流程加强销售人员管理。公司法人承担管理主责。坚持责任落实主抓法人机构、责任追究首问法人机构,保险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保险中介渠道业务管理责任人应当切实承担起职责,发挥好指挥棒作用。

《通知》要求 ,严格招录管理,杜绝销售人员“带病”入岗。严格招录条件、标准和流程,保险公司应制定统一的销售人员招录管理办法。按照审慎原则严格审核个人信用及工作经历,严禁招录不符合监管规定的人员从事保险销售。积极支持行业搭建平台加强销售人员流动自律管理。严格招录过程管控,保险公司应严格控制招录权限,加强招录宣传资料管理,规范招录信息发布,严禁模糊单位主体、误导职位性质、混淆合同类型、夸大收入水平等做法,严禁怂恿销售人员频繁无序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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