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云新闻讯:4月27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天津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工作情况(2020-2022)》,并通报相关典型案例。
据悉,2020年至2022年,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劳动争议案件33173件,审结32040件。从结案方式看,一审劳动争议案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13639件,调撤率42.57%;二审劳动争议案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1252件,调撤率14.74%。
从案由分布看,传统案由仍占主导地位,主要集中在:确认劳动关系、追索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经济赔偿(补偿)金、以及工伤和养老保险待遇等方面。同时,新型诉求不断增加,主要体现在:股权激励、期权奖励、股票赎回损失、劳务派遣、保密义务、竞业限制、就业歧视、共享用工、服务期约定等方面。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三年来,全市法院收案数量呈连续增长态势。2020年至2022年,全市法院受理一审劳动争议案件33173件,同比上升了19.5个百分点。
涉讼主体呈现多元趋势。劳动者身份拓展,从普通城镇职工开始向公司股东、高级管理人员、超龄务工人员、在校大学生等主体延伸。
诉讼请求内容复合交织。三年来,全市法院审理的单一诉讼请求劳动争议案件数量仅占11.18%,其余案件均有两项以上的诉讼请求,70%以上的案件诉讼请求在六项以上。
多元解纷效果不断凸显。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前置没有解决的案件,全市法院积极运用“多元解纷”“诉调对接”等方式,不断加大调解力度,着力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劳动争议案件一审调撤率达到42.57%。
新业态用工纠纷逐步显现。三年来,全市法院共审理涉及外卖员、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案件95件,主要争议集中在劳动关系确认方面。
个案示范效果愈发明显。部分劳动争议案件涉及群体性劳动者,且多与企业用工管理方式、经营策略调整息息相关,个案的裁判结果更具示范性和导向性,一旦处理不当不仅影响用人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还有可能引发群体性劳动争议诉讼。
三年来,市高院注重对弱势劳动群体的保护。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立涉农民工案件快速处理机制,确保来津务工农民工的合法劳动权益得到及时、充分的保障。
注重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依法保障。依法审理涉及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互联网营销师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案件,依法认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平台企业的法律关系,确保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各项劳动保障权益落到实处。
全市法院与市工商联建立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设立17个“法官工作室”,为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提供多元、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营造更有效率、更为透明、更加稳定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全力保证诉调对接“不断档”。人民调解员诉前调解不成时,直接向审判部门完成案卷交接,避免诉调对接中案件“空转”,实现诉调“无缝”衔接。
全市各级法院积极探索多项举措,综合运用诉源治理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成果,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促进劳动争议纠纷源头预防和有效化解。
全市各级法院与仲裁机构多次召开劳动争议案件形势座谈会,及时交流劳动用工、社会保障、工伤保险、新业态用工等领域的新问题、新情况、新思路,加强对劳动争议形势的动态研判,提高应对劳动争议的能力与水平。
下一步,针对部分劳动者法律意识薄弱的问题,市高院将充分延伸司法职能,优化司法服务,为劳动者提供法律服务与支持,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在劳动争议案件审判中,要坚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保障企业生存发展并重的审判理念,平衡保护双方的利益。加强劳动争议相关问题调查研究,积极破解企业用工领域复杂疑难问题,加强对劳动争议案件审判指导与监督,规范自由裁量权,统一法律适用,提升案件质量和效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树立司法裁判的鲜明价值导向,依法惩治恶意诉讼、虚假诉讼等行为,引导劳动者诚信勤勉履职,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遵守企业的合理用工管理,强化证据意识,依法理性维权。
(津云新闻记者苑美丽)
凡注有"天津滨海网"或电头为"天津滨海网"的稿件,均为天津滨海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天津滨海网",并保留"天津滨海网"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