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天津滨海网>资讯频道 > 要闻 > 正文
【海河之声】房屋面积出错 被多收6年物业费 物业公司重新核查业主房屋面积 退还多收的物业费
2023-03-31 07:24:40 来源:天津日报 编辑: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物业登记的房屋面积比不动产权证上的面积多,连续6年按照物业登记的面积收取物业费。业主就想问一句,这错误怎么出的,怎么解决?

市民胡先生居住在蓟州区文昌街时代花园小区,小区原来没有物业管理。6年前,物业公司进驻,开始以每平方米1.2元的价格对业主收取物业费。2019年,小区更换了新的物业公司,收费标准降为每平方米0.8元。他一直按时交纳物业费,除了第一年的票据不慎遗失,最近5年的交费凭证都在。近日,他意外发现,物业公司票据上写明的房屋居住面积有误,“我家不动产权证上的面积是91.29平方米,但这么多年的物业费都是按照91.5平方米的面积收取的,没差多少钱,但这个误差到底是怎么造成的?”胡先生心中存疑。

为了找到问题的答案,胡先生找到原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说业主房屋面积底册是社区居委会提供的,可居委会说他们并不掌握实际情况,应该是房屋管理部门提供的数据。“我找到房管部门,也没有得到确切的答复。”

记者联系了蓟州区文昌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表示,经过调查,胡先生家规划图纸上的面积确实是91.5平方米,但实际建设中出现了误差,不动产权证上最终的面积是91.29平方米。时代花园最初引进福天物业公司时,居委会就把开发商提供的图纸资料移交了,物业公司就按照图纸上的面积收取了胡先生家的物业费。2019年4月建生物业公司接替福天物业公司,一直按照原来的底档收费,也没有发现问题。目前,两家物业公司都表示会退还胡先生多收的物业费,建生物业公司也将重新核查业主房屋面积,不再出现此类问题。(记者 韩爱青)

关键词:
相关阅读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天津滨海网"或电头为"天津滨海网"的稿件,均为天津滨海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天津滨海网",并保留"天津滨海网"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