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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云新闻讯:为应对我国人口发展面临的少子老龄化挑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国家颁布了一系列政策,而推动新的生育政策落地见效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不断健全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
全国政协委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津分所总监柴靓一直以来较为关注完善生育支持政策相关方面。她认为,导致家庭整体生育意愿及实际生育水平走低的原因很多,生养孩子成本升高和生育对女性职业发展压力加大是其中重要原因。
“为进一步推动新的生育政策落地见效,建议围绕减轻家庭育儿负担,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力度、完善构建成本多方共担的生育支持体系以及为推动两性平等就业创造更好环境,在财政、税收、法律等领域完善生育支持政策措施。”柴靓表示。
柴靓提出,希望研究出台税收优惠与财政补贴相配套的支持政策,减轻家庭育儿经济负担。“由于现行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扣除(6万元)未能充分考虑多子女家庭抚养成本,已有的专项附加扣除未涵盖未成年子女基本抚养及3岁以上儿童照护支出。因此建议,增设子女基本抚养专项附加扣除。在已有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基础上,延长覆盖年龄至8岁。可根据年龄段设置不同的扣除额。”
“希望在国家层面研究出台生育补贴政策。”柴靓说,“由于存在低收入人群无法享受到个人所得税扣除红利的情况,建议国家制定相关规定,以发放现金补贴的方式支持生育;进一步扩大医保基金(含生育保险)对适宜的分娩镇痛和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的支付范围,减轻分娩痛苦,降低不孕不育患者的医疗负担。”
“另外,希望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为地方性法规的制定提供依据。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了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而男性陪产假及父母育儿假由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目前31省市规定各不相同,有些省市规定的陪产假时间较短达不到有效分担育儿责任的目的。建议在对《劳动法》进行修订时考虑对男性陪产假、父母育儿假最低天数做出明确规定,为地方性法规的制定提供依据。”柴靓说道。
此外,柴靓建议,进一步完善构建成本多方共担的生育支持体系,合理分担企业负担,减轻女性育儿和就业压力。
一方面,出台支持政策,分担企业负担。她建议:由生育津贴对男性陪产假期间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给予一定金额的补贴;对用人单位支付的员工育儿假期间的工资给予一定金额的补贴。
另一方面,出台支持政策,提高用人单位雇佣女性意愿。柴靓建议对女职工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五险一金给予一定金额的返还;对用人单位支付给哺乳期女职工的工资在每年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按一定比例给予税前加计扣除;对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向员工提供育儿支持,创建家庭友好型工作场所的用人单位给予社会荣誉、经营支持或对其发生的相关成本给予一定补助,鼓励更多用人单位为女性就业发展提供更好支持。构建完备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需要财政专项资金的安排及长期投入。建议加强顶层设计,全面规划部署,有序推进,建立与生育支持政策相匹配的财政支持政策,为生育政策更好见效保驾护航。(津云新闻记者 田巧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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