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退休人员必须在1月份完成待遇资格认证,否则将停发养老金”的消息在多地流传,引发关注。
针对此说法,市社保中心给出权威解释,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轻信骗子谣言,不登录链接网站,不泄露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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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社保待遇资格认证,主要是为了防止养老金被冒领,维护社保基金安全。我市开展社保资格认证工作主要是通过与公安、民政、卫健、交通等部门进行数据比对来获取退休人员情况,静默完成资格认证;对于无法通过数据比对完成资格认证的,社保中心通过电话、短信及邮寄方式提醒退休人员通过自助方式完成认证;对于有特殊需求人员,也可以通过预约上门服务开展资格认证。2022年,我市通过数据比对静默完成认证的人员占比96%。
领取我市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实行滚动认证模式,每次完成资格认证后,认证有效期顺延12个月。对于超出认证有效期,经提醒仍无法完成认证或无法取得联系的,社保中心将暂停其养老保险待遇,待退休人员完成资格认证后,恢复待遇并补发暂停期间的待遇。
退休人员或亲属可以通过登录“津社保”微信公众号查询认证情况及有效期。通过查询,您发现自己还没有完成资格认证或即将超出有效期的,可以通过以下认证方式完成认证。
线上渠道
微信自助认证、支付宝自助认证、“津社保”微信公众号、“天津社会保险”微信公众号、天津人力社保APP、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掌上12333。
居住在海外的退休人员可以通过下载后“中国领事”APP,实现在海外认证。
线下渠道
单位、社银一体化网点、社保分中心、街镇党群服务中心,对于因身体原因等不方便出行的退休人员,可以联系居住地街镇党群服务中心,预约上门认证服务。
特别提示
暂停人员完成认证后,恢复及补发的待遇按照全市统一的预约发放日发放。如果参保人的联系方式、居住地址等个人信息发生了变化,请及时登录“津社保”微信公众号进行维护更新,或者到就近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以便我们能够及时联系到您,为您提供更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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