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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9日获悉,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市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印发《天津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2年第二次安全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2年第二次专项检查督导,确保9月底前完成主要问题隐患清零。
按照《方案》,各区及有关企业按照企业自查、区级全覆盖检查的程序精心组织实施,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对辨识出的重大危险源单元全面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制定整改计划、实施隐患整改;各区对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营造良好氛围;市级有关部门将成立督导组,对各区及企业相关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市应急管理局还将会同市消防救援总队联合组建专项工作办公室,全过程统筹调度专项检查督导和隐患整改;区应急管理局会同区消防救援支队成立联合检查组,分别派出相关负责人担任组长,做好联合会商、联合检查督导、信息共享、应急联动等,并且鼓励企业自查,特别是深挖重大隐患,对企业自查发现并已实施整改或正在按计划实施整改的问题隐患,不予处罚。
据了解,企业在8月31日前完成自查,各区在9月16日前完成全覆盖交叉检查,突出对高风险、较高风险企业及重大危险源单元问题隐患的整改督办,确保整治到位。各级督导检查组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经检查组组长签字确认后交办企业,企业将自查发现和各级督导检查组交办的隐患问题,经重大危险源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连同自评结果、整改措施、整改情况等信息,按照进度及时录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并全力整改。(天津日报记者王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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