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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犯罪如今有三个新特点,即智能化、国际化、专业化,并以电子交易等新型手段为主,涉及的人员和组织越来越多……”市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3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反洗钱处处长柴志新介绍说。
近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天津农商银行举办“打击洗钱犯罪 维护金融安全”主题活动。其间,与会专家、业务能手结合领域职能作用,从具体案例着手,围绕“反洗钱”相关问题,从调查、监测、诉讼、审判、抗辩不同角度进行研讨及工作经验分享,“同讲一堂课”。
“经过两年多年的努力,我们在办案中‘重上游犯罪、轻洗钱犯罪’的观念正在逐步纠正,办理洗钱案件的能力水平持续提升。”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刘志勇说,“要从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参与全球治理的深度,深刻认识加强反洗钱工作、依法严惩洗钱犯罪的重大意义。”
天津农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于建忠表示,“进一步拓展工作理念,我们要向大数据要线索,充分利用人民银行反洗钱中心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精准快速识别洗钱行为。”
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组织宣传处处长席沙沙介绍,自2020年5月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惩治洗钱专项行动以来,我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不断加大对洗钱犯罪的打击力度,提起公诉51件53人。“这是2010年至2020年起诉案件数量的4倍,涉及资金2亿余元。”
“洗钱犯罪手段多样,变化频繁,本质都是通过隐匿资金流转关系,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收益的来源和性质。银行专家的讲解也让我们受益匪浅,在办案中要透过资金往来表象认识行为本质,准确识别各类洗钱手段。”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左树芳说。
市人民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刘致宏在总结环节讲到,银行监管机构、司法机关、金融机构等相关部门将常态化开展个案协作、类案研商、信息交流等工作,共同推动形成反洗钱工作合力,为筑牢天津市金融安全防护网贡献力量。(天津日报记者 叶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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