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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云新闻讯:《天津市平安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从2022年8月1日起施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洋就条例的有关情况进行了介绍。
《条例》是以法治方式将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要求在津沽大地落实落地的具体体现,将近年来本市平安建设的成熟经验、创新做法上升为法律规范,在维护政治安全、防范社会风险、保障公共安全等方面明确相关制度措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天津提供法治保障。
“平安是最基本的民生需要,平安已经从传统意义上的生命财产安全,上升到安业、安居、安康、安心等各方面,制定条例,对于主动适应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聚焦人民群众新需要,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具有重要意义。”王洋说。
《条例》共七章六十八条,统筹了各类资源力量,着力提升共建共治共享水平,并聚焦体系能力建设,服务保障政治安全。
“条例突出平安建设的政治属性,紧扣筑牢首都政治‘护城河’的重要要求,设专章对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加以规定。明确本市加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体系和能力建设,严密防范和依法打击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对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加强反间谍安全防范、维护海防安全稳定、加强网络安全治理、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等维护政治安全的重点内容作出规定。” 王洋表示。
在防范社会风险,服务保障社会安定方面,《条例》强化源头治理,明确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形势分析研判机制、风险处置机制,及时消除社会风险隐患。明确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强化社会心理服务和危机干预。同时,对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精神障碍患者、未成年人等重点人员的服务管理和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等重点场所的安全防范作出具体规定。
在维护公共安全,服务保障人民安宁方面。《条例》聚焦做好反有组织犯罪工作、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重点内容,并针对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医院安全、校园安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防灾减灾救灾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作出相应规定。
另外,《条例》还强化平安建设科技支撑,明确了本市建立健全平安建设信息共享机制,推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平安建设深度融合;加强智慧平安社区建设,提升社区、村智能化安防水平。并将平安建设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对责任不落实、考核不达标的单位,通过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整改。(津云新闻记者霍艳华 摄影马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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