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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最新:规范和保障基层人大建设 《天津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出台
2022-07-27 20:46:52 来源:津云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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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云新闻讯:7月27日,天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二十四条,对本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人大街道工委工作条例,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依法推进和保障基层人大工作和建设、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

此次颁布的《条例》,明确了人大街道工委是区人大常委会在街道设立的工作机构,明确了人大街道工委联系人大代表、听取和反映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等七项职责和在街道辖区内协助做好组织区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按照规定做好代表履职登记工作等八项职责。

在组织群众广泛参与方面,规定人大街道工委根据工作要求,收集和反映基层单位和群众对立法及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组织群众做好参与立法、监督执法、促进守法和普法宣传等工作。

在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方面,规定人大街道工委根据街道工作实际,支持人大代表参加基层协商,发挥人大代表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安排,组织推动人大代表参加街道民心工程的会商工作,在民心工程项目征集、确定、实施情况监督、实施效果评估中发挥代表作用。

在推动解决基层实际问题方面,规定人大街道工委可以组织人大代表听取和反映群众对街道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推动解决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人大街道工委组织人大代表视察、调研、联系选民和群众时收集汇总的意见建议,交由街道办事处或者区其他国家机关派驻街道工作机构研究处理,并加强协调督促;街道办事处或者区其他国家机关派驻街道工作机构应当将研究处理情况书面送人大街道工委,由人大街道工委向有关人大代表反馈;不属于街道职权范围的,由人大街道工委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有关人大代表反馈。(津云新闻记者霍艳华 摄影马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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