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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进一步激发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的积极性,助力我市乡村振兴更好更快发展,市农业农村委印发《关于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乡村振兴的意见》和《天津市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2022年)》,为社会资本投入我市乡村振兴创造条件。
两个文件确定了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明确了8个鼓励社会资本投入乡村振兴的重点领域,即: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推广优质特色种源、提升农业科技装备、推进农业生产服务业、发展绿色高效农业、推动乡村产业集聚、促进农文旅融合发展、培育乡村生活服务业。
文件结合农业农村部要求,细化了13个我市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的重点产业,分别为:现代种养业、现代种业、乡村富民产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新型服务业、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农业科技创新、农业农村人才培养、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数字乡村和智慧农业建设、农村创业创新、农村人居环境整、农业对外合作。 文件提出了创新5种社会资本投入模式:完善全产业链开发模式、探索区域整体开发模式、创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探索设立乡村振兴投资基金、建立紧密合作的利益共赢机制;搭建规划指引、招商服务、企业孵化、科技支撑、人才集聚5个服务平台,为社会资本投入乡村振兴提供对接。
文件提出加大财政奖金奖补力度、高质量实施乡村振兴PPP项目、强化建设用地供给保障、推进农村土地集约化利用、强化金融支持、降低投资运营成本6个有效支持社会资本投入乡村振兴的政策体系。从强化服务督导、优化投资环境、加强宣传推介3个方面加强组织保障。(天津日报记者 陈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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