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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快报:天津市检察院发布近五年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2022-07-02 05:47:30 来源:津云 编辑:

津云新闻讯7月1日,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五年来公益诉讼相关典型案例。本次发布会共发布8件典型案例,其中入选高检院典型案例2件,其余6件均涉及行政公益诉讼与民事公益诉讼。

入选高检院典型案例分别是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大运河治理保护公益诉讼案;其余6件分别是违建房占压燃气管道公益诉讼案、督促规范无障碍停车位公益诉讼案、居民小区现制现售饮用水安全公益诉讼案、军事利益保护公益诉讼案、耕地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高铁沿线安全隐患和环境综合整治公益诉讼案。


(相关资料图)

案例1.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

2018年,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某分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某区存在一条违规建设的跨海道路,导致约21公顷面积的海域被圈占,削弱了被圈占海域的水动力和水体交换功能。圈占海域涉及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贝壳堤核心区和缓冲区,对贝壳堤保护存在不利影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在发出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每月定期向某分院通报修复工程项目进展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涉案生态修复工程已全部完工经过修复整改,涉案海域已具备水动力和水体交换条件,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案例2.大运河治理保护公益诉讼案

2019年,某区人民检察院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中发现,大运河某段内长期存在个别住户在河堤两旁私搭乱建,堆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情况,部分住户将生活污水通过自挖的排污沟向大运河排放,上述行为损害河堤安全,污染水源,影响环境美观,在汛期会影响行洪安全,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侵害。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建立了整改任务清单、明确整改内容、整改要求和职责分工。整改后,某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回头看”工作,积极做好检察建议“后半篇”文章,持续跟进监督,多次前往大运河沿岸进行复查,确保检察监督取得实效,公益保护形成常态化。

案例3.耕地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

2021年,某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该区某村某铁路线北侧存在一处占地约30亩的废品收购站,其中有两处办公用房、多间彩钢厂房,院内废铁片、报废共享单车等堆积如山。经调查核实,该地块土地性质为农业用地,但长期处于非农业用途,彩钢厂房及堆积的各类杂物对铁路行车安全产生隐患,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用利益受到损害。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赴现场调查取证,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临时用地使用人对地块内非农化项目停止使用、进行清理。相关单位拆除临时用地建筑物、构筑物及硬化地面,并对土地进行了复耕。

案例4.居民小区现制现售饮用水安全公益诉讼案

2020年,某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辖区内部分居民小区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存在卫生许可批件过期、未公示相关信息、未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及更换水处理组件、设备损坏、卫生条件差等经营不规范行为,可能对公众身体健康造成影响,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对检察建议涉及的20个问题点位,通过反复电话查询联系、现场查看,逐一核实经营者信息,建立底档登记,要求各经营者上报卫生管理档案,并进行核查,确保达到管理标准。相关行政机关还联合开展了现制现售水联合执法,走访部分现制现售水点位,要求商家严格遵守饮用水卫生管理规定,重点查看了经营者资质、卫生许可批件、水质检测、定期消毒、滤芯更换等情况。

案例5.违建房占压燃气管道公益诉讼案

2021年,天津市某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辖区内个别小区存在二楼违章搭建封闭式阳台,占压燃气管线的情况,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一旦出现泄漏引起爆燃,将危及不特定人群的人身财产安全,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立即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燃气违规情形进行全面排查,共拆除违建39处,拆除面积348平方米。在拆除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对原有房屋进行修缮、恢复原状,最大限度减小对居民生活的影响。某区人民检察院及时就行政机关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确保检察建议落到实处,安全隐患得以消除。

案例6.高铁沿线安全隐患和环境综合整治公益诉讼案

2020年,某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某区内高铁沿线存在危险树木、轻漂浮物、六大堆(柴堆、草堆、粪堆、石堆、沙堆、垃圾堆)等影响高铁行车安全的隐患,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积极落实整改,共出动2246人次、550余车次,清理生活垃圾1760余吨、建筑垃圾27000余方、草堆柴堆4700余方,砍伐危险树木166棵,拆除、加固违规建筑10处、遮阳网8亩,恢复侵占铁路用地12亩。某区人民检察院会同铁路运输检察院、高铁工务段先后10余次对12个属地镇街治理某高铁、某城际铁路沿线环境安全隐患情况现场跟进,就治理进度、难点、质量进行推动、检查和指导,最终推动问题点位均全部整改到位。

案例7.督促规范无障碍停车位公益诉讼案

2021年,某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该区部分大型医院、购物广场设置的无障碍停车位存在数量不符合国家要求、设计不规范、无障碍标识不明显、无轮椅通道线或者轮椅通道线不符合技术标准等问题,无法满足残疾人日常出行需求,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着手进行督促整改。为保证整改效果,对无障碍停车位的位置、数量、轮椅通道宽度等具体问题邀请了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现场指导。后某区人民检察院对具体问题点位进行实地查看,所涉医院均已重新施划无障碍停车位各4处,购物广场增加无障碍停车位18处。截止目前,该区其他卫生医疗机构已施划合格车位15处,有力推动了辖区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

案例8.军事利益保护公益诉讼案

2020年,某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位于该区武警某支队军事用地上,长期以来存在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情况,已经形成了东西宽50余米、南北长300余米、高约2米的大型裸露垃圾堆。经调查核实,该地块因堆放垃圾,严重破坏了土地及周边环境,不能用于正常军事训练活动,且长期散发异味,影响部队和周边居民生活,侵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及时主动听取武警某支队意见建议,彻底清除了地块上垃圾,对受污染地块进行生态环境恢复,并投入约10万元种植树木47棵、草坪200平米用以建设绿化带阻断车辆及行人进入,并设置提示标语防止违法倾倒垃圾现象再次发生。武警某支队对行政机关的整改落实工作表示满意。

据悉,上述典型案例是市检察院在全面梳理5年以来办案工作基础上,结合办案工作重点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领域,严格筛选出来具有鲜明特色的案例,对今后全市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的指引和参考作用。

(津云新闻记者 苑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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