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天津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根据中国残联等部委(局)联合制定的《第二期国家手语和盲文规范化行动计划(2021-2025年)》有关要求,日前,市委宣传部、市残联、市教委、市语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文旅局联合印发《天津市实施第二期国家手语和盲文规范化行动计划(2021-2025年)方案》,切实做好我市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推广工作,确保2025年全面完成阶段性推广任务。
《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的推广进一步深化,社会知晓与认知程度得到明显强化与提升;手语和盲文学科专业建设进一步增强,探索建立手语盲文推广资源研究中心;手语和盲文推广人才培养进一步加强,建立起稳定的手语和盲文推广团队。到2025年,招收听力和视力残疾学生的特教学校(院)普遍使用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社会服务范围进一步扩大,探索以文博系统手语服务带动其他公共服务领域;特教教师专业技能和从业者的手语、盲文服务质量得到提升。
《方案》提出,要进一步加强社会宣传、推广培训力度。充分发动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和社会宣传载体,加大对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推广政策的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提高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的社会认知。充分利用“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国际聋人节”、“国际手语日”、“国际盲人节”等重要时间节点,举办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推广活动。加强早期干预,对新生儿早期筛查出的聋儿家长进行专业指导,开展手语本体对聋童语言发展知识的社会科普,引导社会大众和聋童家长逐步树立“双语”语言输入科学观念,推动“双语”教育逐步纳入聋童语言康复的重要组成部分。
充分发挥天津理工大学聋人工学院、市聋人学校、市视力障碍学校、市聋人协会、市盲人协会的作用,继续组织开展面向残疾人工作者、听力或视力残疾人的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培训。到2025年培训手语和盲文骨干分别不少于400人和100人。特殊教育学校专任教师应掌握不少于4000个通用手语词,直接服务听力残疾学生的管理人员应掌握不少于2000个通用手语词。建立健全行业通用手语规范和词汇库,开展社会公共服务领域手语推广,开展司法、交通、银行、商业、旅游等公共服务领域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常用专业词汇规范制定和培训;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网络培训,发挥微信、抖音等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的优势,开设“手语学习网络课堂”,制作公共服务领域常用词汇和短语视频,并向公共服务行业领域推送。
《方案》强调,要进一步加强推广应用,人才培养力度。天津市聋儿康复中心和天津市聋人学校学前部开展听力残疾幼儿学习国家通用手语试点,促进融合教育学校设立手语兴趣课堂;聋校义务教育阶段,教材结合教学内容配国家通用手语视频,丰富国家通用手语教辅视频资源。落实国家《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天津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全市重大活动中安排国家通用手语翻译,提供国家通用盲文书面资料。推动市、区电视台创造条件,在播出节目时配备字幕或手语,逐步实现重大活动和重要新闻发布会时有手语同步翻译。协调在机场、车站等公共场所为听力和视力残疾人提供广播、字幕及国家通用手语等服务,以方便其出行。根据国家通用盲文数字阅读推广计划启动情况,适时将盲文电脑、点显器等辅助器具纳入康复辅助器具补贴范围,促进盲人通过国家通用盲文掌握科学知识和就业技能。
组建市级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推广讲师团。依托天津理工大学、市聋人学校、市视力障碍学校以及市聋人协会、盲人协会等社会资源,广泛吸纳社会专业人才,建立天津市国家通用手语推广研究资源中心、国家通用盲文推广研究资源中心,开展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推广宣传、应用、培训等研究,为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推广提供资源和人才支持。加强对手语翻译、盲文翻译的研究和人才培养,组织制定我市文旅系统常用专业术语的通用手语词汇规范和标准,并提交给国家手语委;未来逐步覆盖司法、交通、银行、商业、旅游等其他公共服务领域。开展国家通用手语公选课试点,以天津理工大学、天津师范大学作为首批国家通用手语公选课的试点大学,利用2年左右时间,初步建立特殊教育专业教师储备,积累聋健协作的教学经验,逐步修改和完善国家通用手语课程教学大纲,为后期在高校大规模普及国家通用手语公选课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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