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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规定鼓励参与安全生产监督
2022-06-07 07:43:40 来源:天津日报 编辑:

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日前联合印发《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规定(试行)》,鼓励支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和社会大众共同参与安全生产监督。对市应急管理局受理的实名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低奖励3000元,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

举报人可通过12350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特服热线和市应急管理局官网公布的通信地址、电子邮箱、传真,以及其他合法的举报途径进行举报。

据介绍,安全生产举报奖励资金统一由年初预算保障,专款专用,定期公示,并接受监察、审计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按照要求,负责举报奖励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妥善保管和使用相关举报材料。(记者王睿)

关键词: 安全生产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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