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自贸试验区试行企业确认登记制 申请材料减少 登记程序简化
2022-04-30 07:22:51
来源:天津日报
“《办法》将依据《行政许可法》规则,适用《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范的市场主体由准予审批登记调整为确认登记,最大限度尊重市场主体登记自主权。”
《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主体确认登记试行办法》将于5月1日起实施。在昨天上午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针对市场主体最关注的确认登记核心内容、适用范围、必须登记事项等内容,市市场监管委副主任刘桂林进行了解读。
“由行政许可转变为行政确认,是滨海新区和全市商事登记改革进程中又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杨柳在发布会上感叹。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确认登记制改革实施后,自贸试验区的市场主体将按照新的登记规则进行登记,全面推行一网通办,申请材料将大幅减少,登记程序简化。特别是将现行登记规范中的备案事项调整为自行公示的内容,由市场主体履行公示义务,并对公示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不但最大限度尊重市场主体登记自主权,也为市场主体节约办事成本,提高办事效率。赋予市场主体更多登记自主权利,更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关键词:
申请材料
相关阅读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天津滨海网"或电头为"天津滨海网"的稿件,均为天津滨海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天津滨海网",并保留"天津滨海网"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