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津市发改委获悉,近日天津市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发展的工作方案》,通过实施十项举措,发挥信用信息对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作用,推动建立缓解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长效机制,创新优化融资模式,加强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覆盖率、可得性和便利度,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
据天津市发改委介绍,从今年起,天津市筑牢信用信息共享基础,利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地方征信平台、融资服务平台等系统,完善融资服务体系。依托天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完善市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统筹全市各类融资服务平台,横向联通有关行业领域信用信息系统,纵向对接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构建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通过天津市信息资源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归集和共享政务信息资源,天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市信息资源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做好衔接。同时,扩大信用信息共享范围。依托天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整合各类主体基本信息、司法判决及执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荣誉表彰奖励、政策支持、合同履约、信用承诺、信用评价等公共信用信息,提高数据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以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融资业务需求为导向,将纳税、社保、医保和公积金、进出口、煤水电气、不动产、知识产权、科技研发、政府采购等信用信息纳入共享范围,打破“数据壁垒”和“信息孤岛”。鼓励企业通过“信用天津”网站以“自主申报+信用承诺”等方式补充完善自身信息,畅通信息共享渠道。
天津市优化信用信息共享服务,依托天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采取多种方式归集整合信用信息,与天津市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依法依规向银行等接入机构提供信息服务。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天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完善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对中小微企业开展全覆盖信用评价,供银行等接入机构参考使用。依托天津市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探索建立中小微企业贷款“线上服务保障”机制。对依法认定的恶意逃废债等行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依规实施惩戒。
天津市规范信息管理使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信息分级分类管理机制,明确信用信息的共享公开属性和范围。天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完备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强化信息安全技术保障,对银行等接入机构进行信息安全评估,提升信息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处置能力。严肃查处非法获取、传播、泄露、出售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
下一步,天津市发改委与天津银保监局将会同在津银行和保险机构,持续推广基于信息共享和大数据开发利用的“信易贷”模式,推动公共信用信息在银行信贷领域的应用,支持发展普惠金融,扩大信用贷款规模,着力解决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难题。(今晚报记者 雷风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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